——新中国成立70年渭南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综述(农业篇)
通讯员 董晓丽
农业大发展 农村更美丽
——新中国成立70年渭南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综述(农业篇)
通讯员 董晓丽
新中国成立70年以来,渭南农村和农业经济在思变中突破,在改革中创新,在发展中提质,在扩张中增收,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政策的出台,农户经营主体地位的确立,为农村经济发展注入了巨大的生机和活力,有力地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进入21世纪,中央连续每年出台“一号文件”,加大对农村和农业基础设施的投入,取消了农业税和农林特产税,对农民实行种粮综合补贴,国家粮食安全得到保障。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优先发展农业。党的十九大,提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业和农村又进入了新一轮的发展时代,农村正在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村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不断推进,农业经济发展取得了突破性发展,农村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迈上了新台阶。
综合生产能力提高
新中国成立以来,农业经济稳步发展,特别是改革开放后,渭南农业和农村经济进入一个崭新的发展时期,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经济总量成倍增长。1949年,全市农林牧渔业产值仅有1.69亿元,2018年全市实现农林牧渔服务业总产值526.61亿元,第一产业增加值达到296.8亿元,占全市GDP的16.8%,农业经济总量位居全省第一位。粮食总产量达225.96万吨,较1949年增长3倍;全市水浇地面积达490.22万亩,较1949年增加461.24万亩,增长15倍,农业基本摆脱靠天吃饭的困境;农业机械化总动力达560万千瓦,较1978年增长7倍,机械化耕作水平大大提高,农村剩余劳动力从农业中解放出来,大大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益。农业的平稳较快发展,为全市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产业结构不断优化
改革开放前,渭南市农业产业结构主要是以粮为主的单一生产结构。1949年,全市粮食作物播种面积占农作物总播种面积的比重达84.4%,农业产值占农林牧渔总产值的比重是92.1%。党的十八大以后,我市从实际出发,深入贯彻执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加大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发展现代设施农业,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到2018年,粮食作物播种面积占农作物总播种面积的比重为76.1%,较1949年所占比重下降8.3个百分点,油料面积由1949年的3.9%上升为4.4%,蔬菜面积由0.5%上升为13%。产业结构调整日趋合理,1949年农林牧渔业结构为92.1:1.2:6.7:0,到2018年农林牧渔业结构调整为77.9:1.5:19.2:1.4,农业所占比重大幅下降,林业、牧业、渔业所占比重均不同程度上升,特别是渔业从无到有,农业内部结构得到优化。
农产品产量大幅增加
新中国成立初期,渭南市耕地面积大,人口少,生产水平低。1949年全市播种粮食作物面积977.39万亩,粮食产量只有56.62万吨,人均290公斤,油料产量1.2万吨,人均6.1公斤,棉花产量1.14万吨,人均5.8公斤;粮食、油料、棉花每亩平均产量分别只有58公斤、40公斤和13公斤。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行以后,农民生产积极性大大提高,粮油棉生产得到快速发展。1984年,粮食总产量达到157.82万吨,油料总产量4.58万吨,棉花总产量3.75万吨,分别较1949年增长1.8倍、2.8倍和2.3倍,粮食、油料和棉花平均亩产分别增长2.2倍、3.3倍和1.2倍。自2004年中央出台粮食直补政策以来,对粮食实行保护价收购,再次调动了种粮农户的积极性,农业生产水平进一步提高,粮油单产水平也大幅提升。2018年粮食总产达到225.96万吨,比1949年增长3倍,平均单产创历史新高,达到291公斤,是1949年的5倍,是1978年亩产114公斤的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