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部署加强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和安全服务
2月14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自觉站在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保驾护航的政治高度,深入分析当前复工复产面临的各类安全风险隐患,狠抓复工复产安全责任措施落实,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以安全服务发展、保障发展、促进发展,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持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和谐稳定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通知要求,要按照科学防控、精准施策原则,以县域为单元,确定不同县域防控风险等级,分区分类实行差异化复工复产。湖北和疫情较重地区要结合疫情防控实际情况,分区域细化实化实施方案,稳妥组织复工复产;其他地区要在严密防控疫情的同时,全面推动企业尽快进入正常生产状态。央企、国企要严格排查治理重大风险隐患,安全高效组织生产;危化品、矿山、烟花爆竹、尾矿库、冶金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要全面评估安全状况,按照风险高低一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