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委书记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政法委书记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进会,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中国建设、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论述,总结上半年我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成效,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挑战,安排部署下半年重点任务,动员全县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压实责任、真抓实干,奋力开创我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新局面,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下面,我讲六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筑牢思想根基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事关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事关全县发展大局。我们必须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更高的站位、更宽的视野推动工作开展。
    (一)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把握工作方向
    思想统一才能步调一致。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一是学习重要论述。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治理、平安建设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刻理解其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二是贯彻上级部署。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决策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措施,确保上级精神在我县落地生根。三是把握时代内涵。深刻认识新时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新特点、新规律,准确把握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目标任务,推动工作理念、方法、机制创新。四是明确实践路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二)清醒认识当前形势,增强忧患意识
    当前,我县社会治安形势总体平稳,但也面临着诸多风险挑战。我们必须保持清醒头脑,增强忧患意识,做到居安思危、未雨绸缪。一是分析安全稳定态势。既要看到我县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的良好局面,也要正视存在的矛盾纠纷、安全隐患等问题,不盲目乐观,不回避矛盾。二是研判风险挑战。密切关注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分析可能引发社会治安问题的风险点,如经济下行带来的民生问题、各类矛盾纠纷叠加等。三是对标先进找差距。与先进地区相比,我县在社会治理精细化、智能化水平等方面还有差距,要认真查找不足,明确改进方向。四是树立底线思维。充分估计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挑战,做好应对最坏情况的准备,牢牢守住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不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底线。
    (三)强化责任担当,激发工作动力
    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担当,把工作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稳定。一是压实政治责任。坚持党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绝对领导,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二是强化履职意识。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担当作为,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工作合力,避免出现推诿扯皮现象。三是提升担当能力。加强对干部的教育培训,提高干部应对复杂局面、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队伍。四是弘扬务实作风。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对待每一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四)明确目标任务,凝聚工作合力
    要围绕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XX、法治XX目标,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一是制定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年度方案和中长期规划,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时间节点。二是分解工作任务。将各项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到乡镇(街道)、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三是加强协作配合。建立健全部门联动、区域协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资源互通,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四是动员社会参与。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的作用,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浓厚氛围。
    二、坚持预防为主,强化源头治理
    源头治理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础性工作,也是从根本上维护社会稳定的关键举措。我们要坚持关口前移、预防为主,把矛盾纠纷、风险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
    (一)全面排查矛盾隐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矛盾隐患排查是源头治理的前提和基础。要建立健全常态化排查机制,全方位、多层次排查各类矛盾隐患,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一是健全排查机制。建立县、乡、村(社区)三级联动的矛盾隐患排查网络,明确排查责任主体、排查范围和排查频率,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的排查体系。二是突出排查重点。重点排查征地拆迁、医患纠纷、劳动争议、环境保护、涉法涉诉等领域的矛盾隐患,以及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三是拓宽排查渠道。通过群众信访、走访调研、网格巡查、大数据分析等多种方式,广泛收集矛盾隐患信息,确保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四是建立排查台账。对排查出的矛盾隐患,逐一登记造册,建立详细台账,明确问题性质、涉及人数、责任单位和化解时限,实行动态管理。
    (二)有效化解矛盾纠纷,防止矛盾升级激化
    化解矛盾纠纷是源头治理的核心环节。要坚持多元化解、综合施策,及时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防止小矛盾演变成大问题。一是完善调解体系。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加强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提高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二是创新调解方式。推广“百姓评理说事点”“调解工作室”等做法,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开展线上调解、视频调解,方便群众化解矛盾。三是强化调解队伍。加强对调解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调解员的业务素质和调解能力,吸纳律师、退休法官、检察官等专业人员参与调解工作。四是落实调解责任。明确各级各部门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责任,对重大矛盾纠纷实行领导包案制度,确保矛盾纠纷得到及时有效化解。
    (三)加强风险防控预警,提升风险应对能力
    风险防控预警是源头治理的重要保障。要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对各类风险的监测、分析和预警,提高风险应对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一是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对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活动等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风险隐患。二是加强风险监测预警。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建立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实时监测各类风险信息,及时发出预警信号。三是制定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制定完善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责任分工和保障措施,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四是强化应急处置。一旦发生风险事件,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和影响。
    (四)消除安全隐患漏洞,筑牢安全防线
    安全隐患是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要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一是开展专项整治。针对公共安全、生产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加强日常监管。建立健全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部位的日常监管,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三是强化隐患整改。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整改到位。四是完善安全设施。加大对安全设施的投入,完善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消防设施、应急救援设备等,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三、完善防控体系,提升防控能力
    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屏障。要坚持打防管控结合、专群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不断提升社会治安防控能力。
    (一)织密织牢防控网络,实现防控全覆盖
    防控网络是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基础。要进一步整合资源、优化布局,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防控网络。一是构建立体防控网络。整合公安、武警、城管、社区网格员等力量,建立街面巡逻防控、社区群防群治、单位内部防范相结合的立体防控网络。二是优化网格管理。进一步细化网格划分,明确网格员职责,加强网格员培训,提高网格管理服务水平,实现“人在格中走、事在格中办、情在格中结”。三是加强边界联防。建立健全与周边县区的联防联控机制,加强边界地区的治安防控,防止治安问题交叉感染。四是推进校园及周边防控。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完善校园及周边治安防控设施,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专项整治,为学生创造安全的学习环境。
    (二)整合各类防控资源,提高防控效能
    防控资源是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重要支撑。要打破部门壁垒、条块分割,整合各类防控资源,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一是整合信息资源。建立健全社会治安信息共享平台,整合公安、司法、信访、民政等部门的信息资源,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二是整合力量资源。统筹协调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等政法部门力量,以及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基层力量,形成防控合力。三是整合设施资源。整合公共安全视频监控、智能交通系统、应急指挥系统等设施资源,提高设施利用效率,实现防控智能化、精准化。四是整合资金资源。加大对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资金投入,统筹安排各类防控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创新防控手段方法,提升防控智能化水平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智能化已成为社会治安防控的重要趋势。要积极运用新技术、新手段,创新防控方法,提高防控智能化水平。一是推广智能防控设备。加大对视频监控、人脸识别、智能报警等智能防控设备的投入和应用,实现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实时监控和智能预警。二是运用大数据分析。利用大数据技术对社会治安数据进行分析研判,掌握社会治安动态,预测犯罪趋势,为防控工作提供科学依据。三是发展智慧警务。推进警务信息化建设,实现警务工作智能化、高效化,提高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维护稳定的能力。四是开展智慧社区建设。整合社区各类资源,运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建设智慧社区平台,为居民提供安全、便捷、高效的服务。
    (四)夯实防控基层基础,增强防控后劲
    基层是社会治安防控的第一线。要加强基层防控力量建设,完善基层防控设施,夯实防控基层基础,增强防控后劲。一是加强基层警务建设。优化派出所布局,加强社区警务室建设,充实基层警力,提高基层警务工作水平。二是发展群防群治队伍。积极发展治安巡逻队、义务调解员、平安志愿者等群防群治队伍,加强培训和管理,提高群防群治能力。三是完善基层防控设施。加大对村(社区)防控设施的投入,完善村级警务室、社区警务站等设施建设,为基层防控工作提供保障。四是强化基层防控责任。明确乡镇(街道)、村(社区)在社会治安防控中的责任,建立健全考核机制,推动基层防控责任落实。
    四、严格执法司法,维护公平正义
    执法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要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司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提升司法公信力。
    (一)规范执法司法行为,确保执法司法公正
    规范执法司法行为是维护公平正义的关键。要健全执法司法制度,规范执法司法流程,确保执法司法活动合法有序。一是完善执法司法规范。制定和完善执法司法工作规程和标准,明确执法司法环节的具体要求,为执法司法人员提供明确指引。二是规范执法司法程序。严格遵守法定程序,确保执法司法活动的每一个环节都符合法律规定,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是加强执法司法监督。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外部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加强对执法司法活动的全过程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司法不公问题。四是强化执法司法公开。推进执法司法公开,依法公开执法司法依据、程序、结果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执法司法透明度。
    (二)提升执法司法效能,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执法司法效能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要优化执法司法资源配置,创新执法司法方式,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一是优化办案流程。简化办案程序,减少不必要的环节,提高办案效率,缩短办案周期,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二是加强办案协作。建立健全政法各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机制,加强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证据交换等工作,形成办案合力。三是推行繁简分流。根据案件难易程度,实行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提高简单案件的办理效率,集中力量办理复杂疑难案件。四是强化科技应用。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推进智慧法院、智慧检察院、智慧公安建设,提高执法司法智能化水平。
    (三)加强执法司法监督,保障执法司法廉洁
    执法司法监督是确保执法司法廉洁的重要手段。要建立健全监督体系,加强对执法司法人员的监督管理,防止执法司法腐败。一是加强内部监督。强化政法各部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执法司法人员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二是接受外部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不断改进执法司法工作。三是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对执法司法人员的违纪违法问题,要坚持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四是加强警示教育。定期开展执法司法廉洁警示教育,通过典型案例分析、廉政讲座等形式,增强执法司法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
    (四)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彰显执法司法温度
    执法司法不仅要维护公平正义,还要体现人文关怀。要在执法司法过程中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执法司法温度。一是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依法保障当事人的辩护权、代理权、上诉权等诉讼权利,确保当事人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二是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严格遵守人权保障的法律规定,杜绝刑讯逼供、非法取证等行为,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三是推行人性化执法司法。在执法司法过程中,注重人性化管理和服务,关心当事人的实际困难,积极为当事人提供帮助。四是加强法律释明和说理。在执法司法活动中,加强对法律条文的解释和说明,向当事人讲清法理、讲明事理、讲通情理,让当事人理解和接受执法司法结果。
    五、夯实基层基础,激发基层活力
    基层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主战场,基层基础工作的强弱直接关系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成效。要把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不断激发基层活力,提升基层治理水平。
    (一)建强基层组织体系,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基层组织是基层治理的核心力量。要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健全基层自治组织,形成党组织领导下的基层治理体系。一是强化基层党组织领导。加强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二是健全基层自治组织。完善村(居)民委员会组织体系,规范村(居)民议事决策机制,提高基层自治能力,引导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三是培育社会组织。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发展,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发挥社会组织在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等方面的作用。四是加强基层单位联动。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自治组织、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联动机制,形成基层治理合力。
    (二)加强基层队伍建设,提升履职能力
    基层队伍是基层治理的具体实施者。要加强基层队伍建设,提高基层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一是选优配强基层干部。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选拔一批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群众威信高的干部充实到基层队伍中。二是加强基层干部培训。制定基层干部培训计划,定期开展政治理论、业务知识、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基层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三是完善基层干部激励机制。建立健全基层干部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对表现优秀的基层干部给予表彰奖励,激发基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四是关心关爱基层干部。切实解决基层干部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基层干部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三)完善基层保障机制,增强基层实力
    基层保障是基层治理的重要支撑。要加大对基层的投入,完善基层保障机制,增强基层实力,为基层治理提供有力保障。一是加大财政投入。建立健全基层治理财政保障机制,加大对基层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确保基层有足够的资金开展工作。二是完善基础设施。加强基层办公场所、活动场所、服务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基层工作和服务条件。三是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基层治理信息化建设,为基层配备必要的信息化设备和软件,提高基层治理信息化水平。四是整合社会资源。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基层保障,形成多元化的基层保障体系。
    (四)创新基层治理方式,提高治理效能
创新是基层治理的动力源泉。要积极探索基层治理新方式、新方法,提高基层治理效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一是推广“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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