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同桌作文300字女生,我的同桌作文三年级300字

微风拂过,传来你浅浅的歌声。印象中,你一直那么“傻”。白白的皮肤,两只眼睛炯炯有神,红色的书包永不离身,一副憨样。课间时分,别人都在操场撒欢忘乎所以,你却捧着书静静地、如饥似渴地翻阅。更可笑的是每个星期一的早晨,国歌的伴奏声响起的时候,大家都低下了头,准备用沉默来迎接这习以为常的时刻;然而你却不,你会凝望着那随风飘动鲜艳的国旗大声地唱:“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你那不成调的歌声被送到操场上空,大家纷纷窃窃私语,笑得憋红了脸。偌大的空地,成千的同学中,你俨然成为我们全校集体里最耀眼的那颗星星。我听见邻班的人说:“哪儿来的乡巴佬……”你嘴角微微抽动,白白的脸微微泛红。然而,你绝不降低声音直到唱完“前进!前进!前进……进!”后才低下你那高昂的头。刚开学,你就成了班里的“名人”。自我介绍时,你说你是一个山卡拉里来的“老古董”。大家都笑,因起你的哄。直到高二跟你同村屯的同学向我们讲了你的求学经历。讲你刚刚入学时,是怎样被人围起来欺负,讲你一心一意为老师同学效劳却又被人用石子追打。我低着头平静地听着这一切,尽管眼眶微微泛红却终究强忍挤出一抹笑容。那天,你和教学楼前迎风招展的五星红旗幻化成了最美丽的风景。我开始对你多了一份关注,不经意间发现你的“傻气”无所不至。

时间慢慢流逝,却始终无法打磨你倔强的棱角。常常会记起你在课堂上一次又一次地勇于举手向老师质疑习题,那富于穿透力的声音永远在重复着“为什么”是这个样而不是那个样?也还记得,你骑着自行车子搭我去你家,虽没见你父母的面,可父母出工总是给你留下午饭,怕你回家饿着。我也因过于饥渴,毫不客气地把那小铝锅的大米粥一扫而光。但你的眼睛却总盯着车筐里的那本教科书,任凭我如饥似渇地大口吃着饭菜。而你却费尽口舌地与我讲参加校园社团的好处,那挥舞着的双手和横飞的唾液,更让我难以忘怀……渐渐地,人们的那些嘲讽,被清晨的风刮出远远的,只剩下了那从胸底发出来浅浅的歌声。曾几何时,所有人都讨厌你的“傻”,可随着时间的流逝才觉察你播出的那些善良、坚韧的种子安静而固执地为周围人撑起了一片绿荫,使大家顿感凉爽且惬意。微风捎来关于你的记忆,风中你那倔强的脸庞,高昂的歌声愈发清晰,在我心中深深定格。

今天,我要说的这个人,可能大家早已熟悉。我在写作时也屡次提到他,但今天我又重新提起他时仍还是似有千言万语,书上难宣,纸上难描。记得在中学的两年风华正茂的短期中,我才认识了他。他个子不高,瘦瘦的,感觉一阵清风都可把他吹起。但他浓眉大眼,还有一个圆圆的小鼻子和那可爱的大嘴、两只招风大耳,像大佛那样盘腿静座,始终如一,不厌其烦地把微笑洒向人间大地,给人们消除烦恼怀郁的同时,还带去开心快乐的心情。他就是我的高中同桌——加战友蓝廷义

刚开学的时候,班主任黄甫任老师就把他安排到我旁边,并对我反复强调,下课时要多陪他玩玩,如果他有问题在课堂上没有听懂,就一定要在课后多给他讲讲。我侧过头看了他一眼,他不敢直视我,而是不时地盯着课桌。第一节下课他还是坐在座位上,这时班里几位顽皮的男同学来到他面前。一名同学突然说到:“小不点儿,你是从哪个山沟沟里来的呀?”他吓了一大跳,直直地看着那个发话的男生。好久,猛地一起身说:“我从哪里来,你管不着。”说着就要离开座位,几位男同学好不容易把他堵住,狠狠地说:“小子,找打!”我从校园外刚一回教室,看到了这一幕。二话不说,就上去推开那些男生,并护着他说道:“谁再敢来碰他!”

时间一晃,我们都上高二了。他酷爱打篮球,可我却一点都不感兴趣体育课,特别对球类的。可我们七二届的三个班级(还有高十二、高十三)篮球就属于我们高十四班打得最好。他善于抢断,速度奇快。而我只是一个兰球半桶水的小前锋,他得分如探囊取物。正巧,我们七二届高十四班正开展篮球赛。可当时的我正在感冒发烧,手脚冰凉,上半场我一分未进把我可急坏了。他站了出来对我冷静说:“千万不要急。如果我断球后,你要马上跑位,我会马上把球传给你,轻松得分。”在下半场开始不久,他所说的这一幕出现了。他迅速断球,我在前方,我们直入对方篮筐。他把球火速传给了我,轻松得分。全班人都喊着我的名字。从那之后,我们的“双子星”组合威震七二届三个班。大家都知道我是“进分王”。当我们又一同步入新学期军训的操练。我一时还不太适应,在军训期间他如愿当上了全班助理教练官。我在军训时有好几个动作不标准而遭到教官的训斥。他在下课时急忙跑到我面前认真地教我那几个比较难掌握动作,练习后我大有进步,教官立即当着全班的面表扬了我。后来我们周末还一起经常进林场里面去为学校食堂扛横条当柴火。如今48年过去了,每每见面回想着我们在激扬文字的中学时代,那一桩桩学习、玩球、打柴、支农、住宿乃是吃饭的一桩桩趣事后,蓝廷义总对我说:“你帮了我不少!”我激动地回道:“不,是你让我们中学生涯更快乐,是你在我最困难的时候帮助了我。艰难的中学期间,有你,真好!”他不好意思地说:“祝我们同学友谊之树长青。”

夕阳下,两个小伙子曾在周末一起走在了回家的路上……他,并非我的亲人,亦非我的同村庄里的同路老乡。他言语不多,也不会主动示好,可却成为我的一位少年儿童的最佳玩伴。我在上高中前,一直在老家门前上小学至初中毕业,连到镇上赶街都很少。尽管路途并不遥远。而他,就生长在那春德村前的达洪江水库大坝下游,家里父母健在,生活比我富足,家里还有辆旧自行车。看上去他无论骑车、生活的独立都很老道、成熟,想必是受尽了前世的“风雨”,历尽了百年的“沧桑”。我庆幸,即使隔了百年,我们也因时间的穿梭而相遇,他立在那里,千年不倒。

虽然他长得并不帅气,可在美丽的花花草草丛中却显示十分扎眼,因为他太成熟了。外皮粗糙,这使得我与他的第一次相遇就显得了那样的不经意。我开始也曾经厌恶过他,因为那些花花草草沾上晨露,让人似乎“一袭江南梦,醉卧烟雨中”。而他,又是那么的不谐调,我心里暗暗还骂他是“千年树妖”,我恨他破坏了这人间美景,还无情地捡起一块块小石头砸向过他。突然那一晚,不知何故,狂风骤起,黄沙漫天,大雨倾盆,电闪雷鸣,是因他想向我证明什么吗?那一夜,我彻夜未眠,不知为何因,情不自禁地牵挂着他的安危。第二日,我再去看他时,我惊讶了。他身边的花草折的折,伤的伤,落的落,残败不堪,而他却毫发无伤,仍横丝未动,屹立伟岸,任凭狂风暴雨的催残,他岿然不动。我瞬间明白了他存在的意义所在。也许,正是因为他历遍风雨的洗礼,才会如此顽强。那一刻我瞬间明白了许多。我每日坐于他的绿荫下,享受着那一片清凉。我开始想像自己目睹的任何场景:他也许看到了东汉末年的豪杰并起,群雄逐鹿;他也许看到了唐起隋落,事态变迁;他也许亲眼目睹了李白的“会须一饮三百杯”,见过辛弃疾的“沙场秋点兵”,或者范仲淹的“满目萧然,感极而悲”。他不应当生长在这破败之处,而该长于禅院内,享受那“初日照高林”以及“但余钟磬音”之优雅知性的环境中才是啊。我似乎想像到一位高僧坐于他脚边:一只木鱼,一盏青灯,一颗佛心,一杯淡茶,悠然自得。不难想像,以他的情怀、格局,必定是一个“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人。他那丰富的情感,必定也会“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高人”。假设他有烦愁,必定也会“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故,在他的人生轨迹上,必定也会“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他仿佛在对我诉说着什么……厚茧对蝴蝶来说,并非阻力而是助力;污泥对荷花而言,并非诅咒而是衬托;风雨对彩虹来说,从来不是阻碍,而是必须;他历尽的沧桑,于他自己而言,并非不幸,而是必要的磨炼。尚且他如此,何况我呢?我与他,相见恨晚。我与他在一起的中学时光,虽然不长,但浓淡相宜。我们俩颗纯洁无瑕的少年心,系在一起,远近相安。如果说,东晋陶渊明独爱菊,北宋周敦颐犹爱莲,盛唐文人甚爱牡丹,而我,挤身于一百多位同窗共学两年的寸金难买寸光阴期间,独自欣赏他一个——同桌的蓝廷义也。

成长路上,认识他真好!我开始也是如此的讨厌他,可他仍终日与我形影不离,彼此却又形同陌路。他总是紧随我的脚步,几乎成为我的“同步卫星”,却又不甘处处想与我争个上下。当他希望落空,“诡计”被我识破之后就会立马收起不屑与鄙夷的目光,屁颠屁颠地跟在我“身后”,对我唯命是从。而当他如愿以偿“阴谋得逞”之后,又会以胜利者的姿态,用不可一世的目光暼着我,暼得我“不寒而栗”。也正是因为这样,我对他产生了防范之心,处处提防着他,时时警醒自己:小心死党同桌的蓝廷义,千万不能掉以轻心,一定要努力、努力、再努力!绝不能被他超越!于是,我俩之间产生了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一层看不见也摸不着的隔膜把咱俩紧紧束缚,闷得咱俩气都快喘不过来。你说这,有意思吗?在人生跑道上,他摩拳擦掌,跃跃欲试,一心想把我远远落下。结果他真的如愿以偿,把我甩得远远的。咱俩的步伐是如此惊人的不一致,他始终超越了我,而我也始终无法把他再招越,更不用说赶超他了。在课堂里,他的大脑飞速运转,对老师提出的问题绞尽脑汁,想抢先一步得出答案,以便有向大家炫耀的资本。要我说,他真的心想事成,如愿以偿。他真的是笨鸟先飞早入林,何况他生来就不是一只笨鸟!

什么?谁说是胜山你造就了我蓝廷义?胜山我还应该谢谢廷义你!你还别说,通过他们俩一次又一次的相互理解、包容、鼓励,我逐渐认识到自己在成长路上,认识蓝廷义他,真是三生有幸!如果没有廷义他,我怎能存在危机感,并不断给自己加油打气!鼓励自己奋勇前行呢!如果没有廷义他,我怎能意识到自身存在了那么多的缺点,才能不断查漏补缺,完善自我!如果没有他廷义的出现,我又怎能咬紧牙关顽强拼搏,不断超越自我,挑战极限?你说是吧?!正是有了廷义这个死党,我才能感受到人间最美妙的幸福就是——超越自我!正因为有了他,我方能时刻提醒自己凡事不可掉以轻心,才能“一日三省吾身”,戒骄戒躁,也才能在青春军旅的跑道上,满怀期待,值得拥有!在汗水与泪水乃是血与火的战斗洗礼中,迎着春风的怀抱,尽情狂奔,向成长的彼岸勇往前行,跑出属于自己的一片蓝天白云!

毕业后又同月日一天(1974年12月)应征入伍,在三个月新兵营脱胎换骨,从百姓兑化成合格军人的质变后,他被分配到了边境一线连队,从此他一发不可收拾。从战士开始发奋图强,快马加鞭,很快就升任班长、排长、连长等一路飘升至团级中、高层领导。而我仍然名不见经传地原地踏步,过步难行。如果说他是万里俊马,又偶遇伯乐扶持狂奔飞驰的话,那么,我只不过是一日只能奔跑几十公里,就再也无能为力了。特别令我幸运欣慰的是,尽管蓝廷义他已经遇到了人生伯乐,成为万里骏马,可从来没有对我那停步不前、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老同学、新战友没怀有丁点厌倦或放弃之意,仍然初心不改,旧情愈久弥新。还常常与我保持问候、联系、相聚、叙旧、谈新。对我的工作生活予以照顾、支持、问寒问暖……对此我已知足常乐的了。

同乡加战友——我的同桌蓝廷义,回望我俩50年走过的中学成长之路及军旅生涯26年这深浅不一的脚印里,有你有我。特别感谢你一路上予以我的关爱、予以我生存的动力,给予我无尽用汗水浇灌幸福的今天。感恩有你的不离不弃的照应、鼓励、支持!

与蓝廷义你相识、相知、相容了这五十载……

此生胜山我,无悔无怨,不枉来世间这一趟,值得了!!!

2022.10.27.七点正


............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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