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领导XX镇宗教干部教育整顿中自查情况的报告

XX领导XX镇宗教干部教育整顿中自查情况的报告
    根据XX镇党委关于开展宗教工作干部队伍教育整顿的统一部署与要求,本人紧密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对照《习近平关于宗教工作论述摘编》、新修订的《XX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以及本次教育整顿的各项具体要求,对个人在思想政治、廉洁自律、履职尽责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全面、系统、深刻的自我审视与查摆。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教育整顿的重大意义
    自XX镇于2025年8月6日召开全镇宗教工作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议以来,本人深刻认识到,此次教育整顿不仅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重要思想和中央、自治区、盟、旗委相关部署的重大政治任务,更是新时代背景下加强党对宗教工作全面领导、提升宗教事务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本人清醒地认识到,作为XX镇的一名领导干部,肩负着在基层一线贯彻执行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的重任。宗教工作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民族团结进步和国家长治久安。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宗教工作干部队伍,是确保党的宗教政策不折不扣落地生根的根本保障。因此,开展此次教育整顿,对于净化干部队伍、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履职能力,确保我镇宗教领域始终保持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通过系统学习,我进一步明确了自身在推进“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国旗耀边关”铸魂工程等重点工作中的责任与使命,将此次自查自纠视为一次深刻的党性锻炼和政治体检,旨在通过刮骨疗毒式的自我革命,实现思想上的再净化、政治上的再对标、作风上的再转变、能力上的再提升。
    二、对照整顿要求,全面深入开展个人自查
    本人严格按照动员部署会议上强调的“三个严守”要求,逐条逐项进行对照检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在严守党纪国法,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方面的表现
    1.理论武装与法治思维的树立。本人始终将理论学习作为提升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的首要任务。在教育整顿期间,我重新系统研读了《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一卷、第二卷中关于统一战线和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并逐字逐句学习了新修订的《XX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通过学习,我深刻领会到“导”的核心要义,即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在实际工作中,我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宗教问题。2025年上半年,本人牵头组织了2次全镇宗教工作专题学习会,覆盖全镇各嘎查社区相关负责人共计40余人次,重点解读《条例》中关于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宗教活动管理的新规定,确保基层干部首先做到学法、懂法。
    2.依法履职与规范管理。在日常工作中,我坚决贯彻“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任职期间,我始终坚持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例如,在处理XX庙宇修缮的申请事宜时,我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程序,指导其完善申报材料,并主动协调民宗、规划、消防等部门进行联合勘察与审批,确保整个过程合法合规、公开透明。在2025年春季,针对个别地区出现的以宗教名义进行的非法募捐活动苗头,我第一时间组织力量进行核查,并联合公安部门果断处置,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和政策宣讲,有效维护了正常的宗教秩序。据统计,2025年1月至7月,我直接或间接参与处理的宗教相关事务共计15件,均做到了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得当,未发生因处置不当引发的矛盾或群体性事件。
    3.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我深刻理解宗教工作无小事,其政治性、政策性极强。在工作中,我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关于宗教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不在原则问题上打折扣、搞变通。我旗帜鲜明地反对一切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分裂活动,在涉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态度坚决。在对外交流中,我时刻保持高度警惕,严格遵守外事纪律,从未发生过任何违反政治纪律的言行。
    (二)在保持清正廉洁,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方面的表现
    1.严格遵守廉洁纪律。本人始终将清正廉洁作为立身之本、从政之基。我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在此,我郑重声明:在自查期间及本人整个任职历程中,从未接受过任何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或宗教界人士、信教群众以任何名义赠送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土特产等财物,也从未接受过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对于工作中遇到的个别信教群众出于朴素感情的馈赠意图,我均当场予以谢绝,并耐心做好解释工作,明确告知党的纪律要求,始终保持“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政教关系。
    2.规范职务行为,杜绝以权谋私。我深知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在涉及宗教活动场所建设审批、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宗教活动审批等具体工作中,我始终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从未利用职务之便为个人、亲友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任何不正当利益。我坚决杜绝与宗教界人士进行任何形式的不正当经济往来,不参与任何宗教性质的盈利性活动,也从未向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摊派任何费用。我严格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个人家庭财务状况清晰,无任何违纪违法问题。
    3.净化社交圈与生活圈。我注重个人品德修养,严格约束“八小时之外”的言行,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和“围猎”。我的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简单健康,没有与宗教界人士建立超越工作范畴的私人关系,始终保持了一名共产党员和国家干部的良好形象。
    (三)在严守职业操守,提升履职能力方面的表现
    1.秉持客观公正原则。在工作中,我始终坚持从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对待不同宗教、不同派别时,我始终坚持一视同仁、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偏袒、不歧视。例如,在调解因历史遗留问题产生的不同宗教活动场所之间的边界纠纷时,我深入田间地头,查阅历史档案,先后与双方代表进行了超过5轮的沟通协调,最终在尊重历史、照顾现实、法律框架内找到了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化解了多年的积怨。
    2.提升群众工作能力。我认识到,宗教工作的本质是群众工作。为此,我不断提升与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沟通交流的能力。2025年上半年,我坚持每月至少2次深入基层,走访了辖区内全部登记在册的3处宗教活动场所,与场所管理组织负责人、教职人员及信教群众代表开展座谈交流超过10次。通过交流,我不仅及时宣传了党的宗教政策,也倾听了他们的真实想法和合理诉求,帮助解决了如场所消防设施老化、周边道路硬化等实际困难3个,拉近了党和政府与信教群众的距离。
    3.坚决抵制极端思想。我时刻保持对宗教极端思想和非法宗教活动的高度警觉。在日常工作中,我注重加强对宗教教义、教规中积极向善、和平包容内容的挖掘和引导,支持宗教界开展符合时代进步要求的解经讲经活动。同时,我联合宣传、政法等部门,通过“北疆讲堂”、社区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开展了4次以“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抵制极端”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了广大群众的辨别能力,筑牢了抵御宗教极端思想侵蚀的社会思想防线。
    三、查摆存在问题与不足,深刻剖析原因
    本着对党、对人民、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通过深刻反思,我也清醒地看到自身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理论学习的系统性和深度有待加强。尽管能够坚持参加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但在理论联系实际上还存在差距。有时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九个必须”的深刻内涵和内在逻辑关系钻研不够透彻,满足于一般性的了解和掌握,未能完全将其转化为指导实践、破解难题的锐利思想武器。例如,在思考如何更好地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这一重大课题时,宏观层面的思考较多,但结合XX镇的具体镇情、教情,提出具有前瞻性、可操作性的具体路径和方法上还不够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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