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水电公司党委班子关于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四个聚焦)
根据集团公司党委的统一部署和巡察工作要求,XX水电公司党委于近期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此前,在X月X日,集团公司巡察组向公司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明确的整改要求。公司党委对此高度重视,将巡察整改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通过召开党委会、中心组学习等形式,深入学习领会巡察反馈意见的精神实质,并紧密围绕“四个聚焦”要求,深刻查摆问题、剖析根源、明确方向。现将公司党委班子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对照查摆存在的主要问题
公司党委班子以对党忠诚、对事业负责的态度,对照巡察反馈意见,主动认领、深刻反思,查摆出在四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聚焦政治引领,在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上存在“温差”
党委班子在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集团公司战略要求在基层落地生根方面,存在思想认识与实际行动未能完全同频共振的现象,执行的力度、深度和广度尚有欠缺。
一是理论学习的“深度”有所不足,政治站位未能达到新高度。存在以事务性学习代替系统性理论研修的倾向,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能源安全新战略、生态文明建设等重要论述,未能做到全面系统、融会贯通。例如,在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重要党内法规时,存在满足于“已读”“已学”的表面状态,但在实际工作中,未能将条例精神严格内化为决策和行动的自觉遵循,有时仍存在以行政会议研究代替党委会前置研究部分“三重一大”事项的现象,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与政治核心作用的边界与融合把握不够精准。
二是战略执行的“精度”有所不够,服务国家大局未能体现新担当。对标国家“双碳”目标和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宏观要求,班子在谋划公司长远发展时,前瞻性思考和系统性布局略显滞后。虽然完成了年度发电任务,但在推动存量资产的绿色化、智能化转型升级方面,创新举措不多,行动较为迟缓。对于如何发挥水电作为清洁能源的“压舱石”和“调节器”作用,以更高标准服务于区域电网安全稳定和能源结构优化,缺乏深入研究和具体方案,未能完全将政治担当转化为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能。
三是风险防范的“锐度”有所减弱,统筹发展与安全未能树立新标杆。面对复杂严峻的内外部环境,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有待进一步增强。对意识形态领域的风险防范意识不够强,对网络舆情、职工思想动态的分析研判和引导管控力度不足,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部分要求未能压紧压实。在安全生产方面,虽然守住了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底线,但对极端天气、地质灾害等自然风险的预见性和应对能力,特别是针对老旧坝体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仍存在惯性思维,未能完全按照国家能源局最新的安全提升行动方案要求,建立起动态、闭环的风险管控长效机制。
(二)聚焦民生关切,在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上存在“落差”
党委班子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方面,未能完全将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导致部分工作与群众的期望存在差距。
一是生态保护责任“挂在嘴上”,绿色发展理念未能深入人心。作为水电企业,履行生态保护责任是义不容辞的政治任务和社会责任。但在实际工作中,存在重发电效益、轻生态保护的错误倾向。突出表现在部分下属电站的生态流量下泄监管不到位,存在监测数据失真、执行标准打折扣等问题。据不完全统计,在过去一个周期内,个别电站因生态流量泄放不达标,考核不合格率一度超过15%,并收到了地方水利、环保部门的行政处罚通知,累计罚款金额达数十万元,严重影响了公司形象和社会声誉,反映出班子在平衡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上的政绩观出现了偏差。
二是服务移民群众“浮在面上”,惠民政策落实未能触及根本。水电开发历史遗留的移民安置及后期扶持问题,是公司需长期面对的重大民生课题。班子虽然每年都安排部署相关工作,但深入移民一线调研、现场解决问题的次数偏少,对移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困难了解不够深入。在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上,存在监管漏洞,审计曾发现个别项目存在资金拨付不及时、使用效益不高等问题,甚至存在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的廉政风险。这些问题虽然发生在基层,但根子在于班子对移民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未能建立起从资金拨付到项目落地的全链条、穿透式监管体系,导致群众获得感不强。
三是解决职工诉求“停在纸上”,担当作为精神未能充分展现。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如部分基地老旧小区的水压不稳、管网改造、家属区物业管理水平不高等问题,虽然有批示、有要求,但跟踪督办、一抓到底的韧劲不足。对职工反映的薪酬待遇、职业发展等方面的诉求,回应和解决不够及时有效,存在“文来文往”的现象。这种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梗阻,实质上是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的体现,伤害了职工感情,削弱了企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三)聚焦固本强基,在夯实基层战斗堡垒上存在“偏差”
党委班子在抓党建、带队伍方面,存在重形式、轻实效,重部署、轻督导的问题,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有待进一步强化。
一是党建与业务融合“两张皮”现象依然存在。长期以来,未能很好地解决“就党建抓党建”的问题,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中心任务结合不够紧密。基层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内容单一、形式固化,吸引力和感染力不强,“三会一课”制度在个别支部执行不够严肃、不够规范。例如,在推动技术攻关、安全生产、市场营销等重点工作时,未能有效设置“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党建工作的价值创造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彰显,导致党建考核与经营业绩考核关联度不高,未能形成同向发力、同频共振的良好局面。
二是党员教育管理“宽软松”问题未能根治。对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不够严格,存在“重发展、轻管理”的现象。部分党员身份意识淡化,先锋模范作用不突出,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缺乏“跟我上”的行动自觉。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够到位,对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工作状态、生活状况掌握不够及时全面,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力度不足。党务工作力量配备不足、专业能力有待提升的问题也较为突出,部分基层支部书记由行政干部兼任,对党务工作不熟悉、不投入,影响了基层党建工作的整体质量。
三是干部队伍建设“青黄不接”隐忧逐步显现。在干部选拔任用和人才培养上,系统性谋划和梯队化建设不足。对年轻干部的培养链条不够完善,缺乏多岗位、跨领域的历练平台,导致部分年轻干部综合能力和斗争精神有所欠缺。同时,对专业技术人才的激励机制不够健全,核心技术骨干流失风险加大。班子在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时,虽然整体规范,但在民主推荐、考察谈话等环节,存在深入了解不够、精准画像不准的问题,有时还存在论资排辈的惯性思维,不利于优秀年轻人才脱颖而出。
(四)聚焦标本兼治,在推动整改成果运用上存在“时差”
党委班子在对待巡察整改工作上,存在就事论事、被动应付的倾向,未能从根本上做到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整改的综合效应和长期效应未能充分发挥。
一是问题整改的“穿透力”不足。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满足于解决具体事、具体人,但深挖问题背后的共性原因、制度漏洞不够。例如,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仅仅处理了相关责任人、追回了款项,但没有对公司整体的财务内控制度进行系统性重检和流程再造,导致类似问题在不同层级、不同单位仍有零星发生,未能达到“整改一个问题、堵塞一类漏洞”的效果。
二是长效机制的“约束力”不强。整改工作存在“头重脚轻”现象,整改初期声势较大,但随着时间推移,持续跟踪问效的力度逐渐减弱。一些在整改期间建立的制度办法,存在“写在纸上、挂在墙上”的现象,执行监督和刚性约束不够,缺乏有效的评估和反馈机制。比如,为解决作风建设问题,出台了相关规定,但缺乏配套的监督检查和考核问责细则,导致制度的威慑力大打折扣,问题反弹回潮的风险依然存在。
三是成果转化的“驱动力”不够。未能将巡察整改的成果有效转化为推动公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强大动力。整改工作与深化改革、提质增效等中心工作结合不够紧密,未能把解决巡察发现问题的过程,变成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优化“三重一大”决策清单、提升核心竞争力的过程。整改的成效更多体现在解决了多少具体问题,而不是提升了多少管理水平和发展质量,未能真正实现以整改“小切口”推动高质量发展“大文章”的战略目标。
二、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
针对以上查摆出的问题,党委班子从思想、政治、作风、能力、廉政等方面进行了深刻的自我剖析,认识到问题表现在方方面面,但根源在于思想深处。
(一)思想之舵“把得不稳”,理想信念的总开关有所松动。根本原因在于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不够自觉,导致思想根基不牢。班子成员在面对繁重的生产经营任务时,有时会不自觉地将业务工作摆在了首位,认为政治学习是“软任务”,可以用时再学、急时再补。这种思想上的懈怠,导致对“国之大者”领会不深,对新发展理念的理解存在偏差,未能真正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导致在贯彻上级决策时出现“温差”,在把握发展方向时出现“偏差”。
(二)宗旨之弦“绷得不紧”,人民至上的根本立场有所淡化。随着公司规模扩大和市场化改革深入,班子成员深入基层一线、深入移民群众的时间和精力被客观分散。久而久之,与群众的直接联系有所减少,对群众的呼声和诉求感知不够真切。在决策时,更多地从企业经营指标、经济效益等“大数据”出发,而对生态环境影响、移民切身利益、职工幸福指数等“小细节”考虑不周。这种群众观念的淡化,是产生工作“落差”的直接原因,也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滋生的土壤。
(三)担当之肩“扛得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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