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长关于防治统计造假工作研讨交流发言材料

某县长关于防治统计造假工作研讨交流发言材料
    统计工作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综合性基础性工作,统计数据真实准确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线。防治统计造假,确保统计数据质量。下面,我将结合我县实际,从三个方面谈谈我们对防治统计造假工作的认识和做法。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防治统计造假的极端重要性
    (一)防治统计造假是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统计造假本质上是政治意识淡薄、党性原则弱化的表现,直接背离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连续出台《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等纲领性文件,构建起“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的制度体系,其核心要义就是通过统计领域的自我革命来捍卫“两个确立”。实践中我们看到,个别地区存在的“数字出官”现象,实质上是政治生态问题的统计投射;一些领导干部干预统计数据的行为,反映的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松弛。防治统计造假必须作为“政治三力”的经验交流,通过建立党委领导、统计负责、部门联动的责任链条,将《统计法》执行情况纳入政治巡察内容,以零容忍态度查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真正把两个维护落实到每一个统计指标、每一张统计报表之中。
    (二)防治统计造假是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工程。在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关键时期,统计数据是经济运行的晴雨表,其真实程度直接决定宏观调控的精准度。当前我县正处在产业转型升级的攻坚期,更需要通过真实的统计数据来捕捉新动能培育的苗头性信号、发现结构优化的趋势性变化。但在传统考核机制下形成的速度情结仍未完全消除,部分乡镇存在的数据注水现象,可能导致对过剩产能的误判、对新兴产业的误读。X县曾因虚报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导致政策资源错配,最终延缓了产业调整进程。这就要求我们构建质量型统计新范式,一方面建立“指标间逻辑校验+部门数据比对+现场核查”的三维防控体系,另一方面创新开展统计质量提升年活动,重点监测研发投入强度、单位GDP能耗等高质量发展指标,使统计数据真正成为经济发展、政策制定的定位仪。
    (三)防治统计造假是重塑政府公信力的关键战役。政府统计本质上是与人民群众的诚信契约,一组失真的GDP数据可能摧毁的是几代人积累的社会信任。从x省经济数据挤水分引发舆情风波,个别县市统计造假入刑案件的警示,都印证了“数字造假、公信力贬值、治理成本”攀升的恶性循环规律。特别是在自媒体时代,统计数据的任何瑕疵都可能被几何级放大,演变为公共信任危机。对此,我们要实施透明统计工程,建立统计数据生产、审核、发布全流程留痕机制,定期发布统计执法检查白皮书;开通统计开放日等社会监督渠道,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参与数据质量评估;探索建立主要统计指标诚信档案,对连续三年数据波动异常的地区启动专项审计。只有让统计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才能以看得见的真实赢得群众信得过的支持,筑牢治理现代化的数据基石。
    二、强化责任担当,建立健全防治统计造假的长效机制
    (一)构建责任体系,形成防治统计造假的合力。防治统计造假的核心在于责任落实,必须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网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统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覆盖数据生产全流程的质量责任制。县政府层面要将统计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季度专题研究统计质量管控、执法检查等事项,对重大统计违纪违法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各乡镇和部门党政一把手作为统计质量“第一责任人”,既要抓好本辖区统计体系建设,又要对上报数据签字背书,对失真数据承担领导责任。统计部门应发挥专业主导作用,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完善县域统计调查体系,动态更新调查单位名录库;二是建立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机制,每年开展不少于xx%的乡镇和部门的统计稽查;三是推行统计数据三审三校制度,即基层单位初审、行业部门复审、统计部门终审,相关职能部门要建立统计协作机制,市场监管部门需实时共享企业注册信息,税务部门要配合开展数据比对,形成多维度校验体系。特别要严禁领导干部违规下达指标任务、统计机构人为调整数据、调查对象提供不真实资料等行为,对干预统计的行为实行一票否决考核。
    (二)强化能力建设,打造专业化统计队伍。统计队伍的专业素养直接决定数据质量,必须构建系统化培训体系。在业务能力提升方面,实施三年轮训计划,分层分类开展培训,针对基层统计员,每年组织不少于xx学时的实务操作培训,重点掌握手持终端采集、台账规范化管理等技能;针对部门统计负责人,每半年举办统计法治专题讲座,强化依法统计意识;针对县乡领导干部,将统计法规纳入党校必修课程。培训内容需突出三个结合,统计制度与实操案例相结合、传统调查方法与大数据技术相结合。在职业道德培育方面,建立“四个一”教育机制,每月一次警示教育、每季一次廉政谈话、半年一次履职评估、年度一次诚信宣誓。同时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开展星级统计员评定,对连续三年考核优秀的统计人员优先晋升职级;建立统计造假黑名单制度,对参与造假的单位和个人取消评优资格,并纳入信用惩戒范围。
    (三)健全审核机制,筑牢数据质量防线。构建“三位一体”的数据质量管控体系,将审核监督贯穿统计全过程。在源头采集环节推行双印证制度,企业数据需财务报表与统计台账相互印证。对规上企业实施联网直报四道关卡,企业端自动校验公式关、平台端逻辑关系审核关、统计员人工复核关、异常数据追溯关。县统计局要建设智能审核平台,开发xx类行业数据校验模型,实现机器自动排查异常值、智能识别修改痕迹。对固定资产投资等关键指标,实行五方会审,统计部门核方法、发改部门核项目、财政部门核资金、住建部门核进度、审计部门核凭证。每年三季度开展全县统计数据质量体检,采取交叉检查、第三方评估等方式,重点核查GDP、工业增加值等核心指标匹配性。对发现的系统性误差,既要追溯调整历史数据,更要倒查责任链条,建立“问题清单、整改台账、销号管理”的闭环机制。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统计造假违纪违法行为
    (一)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构建常态化监管体系。统计执法检查是遏制统计造假、保障数据真实性的关键防线。要强化统计法治权威,建立覆盖全面、程序规范的常态化执法机制。制定年度检查计划,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对乡镇政府、职能部门及企业开展多维度检查,重点核查源头数据质量,通过比对原始凭证与上报数据验证真实性;检查调查方法、指标口径是否符合标准;重点关注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包括台账管理、人员配备等基础工作。执法过程中要严格遵循《统计法实施条例》规定的立案、调查、听证等程序,对虚报、瞒报、篡改数据等行为实施一案双查,既追究直接责任人又倒查领导责任。针对跨区域、跨部门的重大统计造假案件,联合纪委监委、审计等部门开展专项督察,运用大数据技术追踪异常数据流向。建立典型案例曝光制度,定期发布统计执法白皮书,通过以案释法强化警示教育,使执法检查真正成为震慑统计违法行为的高压线。
(二)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形成全链条惩戒体系。根治统计造假顽疾必须建立权责明晰、惩处有力的追责体系。根据违法主体差异实施分类处置,对调查对象提供虚假数据的,除按《统计法》处以最高xx万元罚款外,还要纳入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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