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心得体会:学深悟透条例,推进规范履职
同志们: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成果,是推进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的重要保障。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我们肩负着协助处理市纪委市监委日常工作,协调市委巡察日常工作,分管办公室、组织部、案件监督管理室(追逃追赃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机关党委及台州市纪检监察技术保障中心等重要职责,必须深入学习贯彻《条例》,将其作为开展工作的重要遵循,切实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下面,我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谈几点体会,与大家共同交流。
一、深学细研,全面把握《条例》精髓要义
《条例》内容丰富、体系完备,全面系统规范了监察工作的各个方面。深入学习领会《条例》,是我们准确把握监察工作方向、精准履行职责的基础。我们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感,认真研读《条例》条文,深刻理解其精神实质和内涵要求。
(一)原原本本学,把握核心要义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条例》正是围绕这一要求,对监察机关的职责、权限、程序等作出了全面规定。我们要逐章逐条学习《条例》,对总则中明确的监察工作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等内容,深刻领会其政治方向和价值取向;对监察机关及其职责、监察范围和管辖等章节,准确把握监察工作的组织架构和职责边界,确保监督对象全覆盖、无死角;对监察权限、监察程序等关键内容,熟知各项监察措施的适用条件、实施要求和操作流程,做到依法依规行使监察权。通过原原本本学,全面掌握《条例》的核心要义,为正确履职奠定坚实基础。
(二)联系实际学,提升工作能力
学习《条例》不能脱离实际,要紧密结合我们的日常工作,将《条例》的规定与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等工作实践相结合。在线索处置中,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对问题线索进行规范管理和处置,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在开展调查时,依据《条例》赋予的权限和措施,依法依规收集证据,保障调查工作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在案件审理环节,对照《条例》关于证据标准、程序要求等规定,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通过联系实际学,不断提升我们运用《条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持续深入学,增强法治意识
法治意识是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素养。《条例》的实施,对我们的法治意识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要持续深入学习《条例》,将其融入日常工作和学习中,时刻以《条例》为准则,规范自身行为。在工作中,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坚决杜绝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等行为;在学习中,不断加深对《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积极参加各类培训和研讨活动,与同事交流学习心得,共同提高法治意识和业务水平。通过持续深入学,使法治意识成为我们开展工作的自觉遵循,确保监察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二、对标对表,规范履行监察工作职责
《条例》为我们履行监察职责提供了明确的规范和指引。我们要以《条例》为标尺,全面梳理和规范各项工作流程,确保监察工作依法依规、精准高效开展。
(一)规范线索处置,提高工作质效
线索处置是纪检监察工作的源头和基础。我们要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建立健全线索处置机制,对收到的问题线索进行集中管理、分类处置。加强对线索来源、内容、流转等环节的规范管理,确保线索不遗漏、不丢失。在处置过程中,严格把握处置标准和时限要求,对实名举报的线索,及时反馈处置结果,做到件件有回音。同时,注重对线索的分析研判,提高线索处置的精准性和有效性,为后续的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二)规范调查措施,确保依法依规
监察调查措施是监察机关履行职责的重要手段。《条例》对谈话、讯问、询问、留置等调查措施的适用条件、审批程序、执行要求等作出了详细规定。我们在使用调查措施时,必须严格按照《条例》要求,依法履行审批手续,确保措施使用合法合规。在执行过程中,注重保障被调查人的合法权益,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防止出现违规操作和泄密事件。同时,加强对调查措施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调查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三)规范案件审理,保障案件质量
案件审理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关口,直接关系到案件质量和执纪执法效果。我们要依据《条例》规定,进一步规范案件审理工作流程,严格审核案件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等各个环节。在审理过程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加强与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共同解决案件审理中遇到的问题。同时,建立健全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定期对已审结的案件进行质量评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案件审理质量。
(四)规范内部监督,强化自我约束
“打铁必须自身硬”。纪检监察机关作为监督执纪执法的专责机关,必须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条例》专设一章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作出规定,为我们加强内部监督提供了制度保障。我们要严格落实《条例》要求,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坚决防止“灯下黑”。通过加强内部监督,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
(五)规范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监察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和环节,需要各方密切协作配合。《条例》对监察机关与其他机关之间的协作配合机制作出了明确规定。我们要积极主动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等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在案件移送、证据衔接、联合办案等方面的协作配合,形成反腐败工作合力。在工作中,注重信息共享、优势互补,共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监察工作与其他机关的工作有效衔接、协同推进。
三、强化措施,确保《条例》贯彻落实到位
学习贯彻《条例》,关键在于落实。我们要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条例》在实际工作中落地生根、见到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市纪委市监委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学习贯彻《条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领导干部要发挥带头作用,以身作则,带头学习、带头贯彻《条例》,为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作出表率。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本部门的学习贯彻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氛围
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条例》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和贯彻落实情况,提高社会各界对监察工作的知晓度和支持度。同时,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将《条例》纳入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开展业务研讨、组织知识测试等方式,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对《条例》的理解和运用能力。邀请专家学者进行解读,组织业务骨干进行经验交流,帮助纪检监察干部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为贯彻落实《条例》营造良好的氛围。
(三)加强制度建设,完善配套机制
《条例》的贯彻落实需要完善的制度和配套机制作为保障。我们要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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