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发展和改革局宣传表彰工作实施方案

XX市发展和改革局宣传表彰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发展改革系统新闻宣传工作,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参与宣传报道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构建系统化、规范化、长效化的宣传表彰工作机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本方案旨在通过健全激励机制,广泛宣传全市发展改革系统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过程中的新成就、新经验、新典型,为深化改革、促进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不断提升发展改革工作的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
    一、总体要求与基本原则
    宣传表彰工作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所有宣传作品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新闻宣传纪律,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工作方针。报道内容应紧密围绕发展改革中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确保信息客观、准确、及时、真实。宣传表彰工作遵循精神激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原则,突出实绩导向,注重宣传效果,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评比机制。
    二、奖励范围与对象
    本方案适用于全市发展改革系统在职在编人员及借调挂职工作人员。奖励范围涵盖正面宣传XX市发展改革工作成就的各类原创作品。作品内容需聚焦发展改革主责主业,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规划政策解读、重点项目推进动态、经济形势分析预测、改革创新举措成效、优化营商环境实践、能源资源保障、区域协调发展、价格调控监管、粮食安全保障、对口协作工作以及先进集体与个人事迹等。
    作品形式包括文字类、图片新闻类、视频类、音频类及其他新媒体创意作品。作品发表载体包括传统媒体与新媒体。
    下列情况不纳入奖励范围:局机关宣传职能部门专职人员履职完成的常规稿件;已获得其他市级及以上专项奖励的作品;涉及保密内容或未经审核公开发表的作品;存在政治错误、事实偏差或抄袭侵权问题的作品。
    三、奖励标准与等次
    根据作品发表媒体的级别、影响力及作品质量,设立分级奖励标准。作品认定以刊发时标明的作者信息为准,联合创作作品奖励由第一作者负责分配。
    中央级主流媒体奖励标准:在人民日报、经济日报、光明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等中央级媒体刊播的稿件,每篇奖励2000元;在求是杂志、新华每日电讯、经济参考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机关报、机关刊等刊发的稿件,每篇奖励1500元;在中央级新闻网站首发且阅读量超过10万次的稿件,每篇奖励800元。
    省级主流媒体奖励标准:在XX日报、XX卫视等省级党报党刊及广播电视台主要新闻栏目刊播的稿件,每篇奖励800元;在其他省级综合类报刊、行业报刊及省级新闻网站首发且阅读量超过5万次的稿件,每篇奖励400元。
    市级主流媒体奖励标准:在XX日报、XX电视台、XX广播电台等市级主流媒体重要版面或栏目刊播的稿件,每篇奖励300元;在市级其他媒体平台刊发的稿件,每篇奖励150元。
    系统内部及新媒体平台奖励标准: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省委省政府办公厅主办的内参或简报获刊发的调研报告或经验材料,每篇奖励1000元;在省发展改革委内部刊物、官方网站及官方公众号首发的稿件,每篇奖励400元;在市发展改革局官方网站、官方公众号首发的优质稿件,阅读量超过5000次,每篇奖励200元。
    同一作品被多家媒体刊载,按最高标准奖励,不重复计奖。年度专题评选活动另设专项奖励。每年末组织开展全市发展改革系统优秀宣传作品评选,设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及优秀奖若干。对年度内组织得力、投稿量大、质量优异的单位或科室设立优秀组织奖3个。
    四、组织实施与职责分工
    成立XX市发展改革局宣传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局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审定奖励方案、批准奖励预算、裁决争议事项及监督制度执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宣传表彰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政策解释、作品收集、资格审核、奖金核算、表彰发放及资料归档。
局办公室作为宣传工作的牵头部门,需指定专人负责宣传品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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