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如何提升子长市煤矿安全管理水平的调研报告

关于如何提升子长市煤矿安全管理水平的调研报告
关于如何提升子长市煤矿安全管理水平的调研报告
曹 敏
一、背景
长期以来我市煤炭产业一枝独秀,煤炭工业成为全市经济发展建设的“主战场”,做好煤矿安全生产事关全市人民福祉、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同时,根据党中央和省委、延安市委、子长市委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相关工作要求,我采取查阅资料、实地察看煤矿监管部门及煤矿企业、听取监管部门及企业汇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实地了解我市煤矿安全生产情况,就如何提升子长煤矿安全管理水平进行了专题调研。
二、基本情况
(一)煤矿企业基本情况
目前,全市共设置矿井19处,其中延安市属4处,市属15处,占有资源面积481.22平方公里,占有资源储量11.049亿吨,设计生产能力1880万吨/年。矿井全部采用长壁后退式开采,全部实现综合机械化采煤和掘进,液压支护、刮板和胶带运输,资源回采率达85%以上。当前,15处矿井建成投产,2处进入联合试运转,2处建设矿井。2022年,全市生产原煤1487万吨,实现工业产值约149.86亿元,煤炭工业发展壮大的同时,给全市第三产业发展注入了极大活力和动力,特别是带动了交通运输、餐饮、服务业等行业的快速发展。
(二)子长市煤矿安全监管力量
按照子长市机构改革方案,组建了子长市工业和煤炭局,政府职能部门,承担全市煤矿行业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正科级建制,行政编制10名,现有干部职工18人。其中,领导岗位党委书记、局长1人,党委专职副书记1人,副局长3人,正、副科级督查专员各1人。设立了市煤矿安全监察大队,正科级建制,领导职数设“一正三副”,现有干部职工26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驻矿安全监督员,并向19处煤矿互派技术监督员38名,不断增强全市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力量,近年来全市有效防范和遏制了较大安全事故发生。同时,成立了由常委副市长为主任,工业和煤炭、应急、自然资源、公安、经发、卫健、生态环境、供电、国资中心为成员的煤矿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二)子长市煤矿安全监管力量
按照子长市机构改革方案,组建了子长市工业和煤炭局,政府职能部门,承担全市煤矿行业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正科级建制,行政编制10名,现有干部职工18人。其中,领导岗位党委书记、局长1人,党委专职副书记1人,副局长3人,正、副科级督查专员各1人。设立了市煤矿安全监察大队,正科级建制,领导职数设“一正三副”,现有干部职工26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驻矿安全监督员,并向19处煤矿互派技术监
子长市(区域)煤矿基本信息表
序号企业名称
属性
井田面积(Km2)
保有储量
(万吨)
现状
生产规模
(万吨)
服务年限
(年)
综采及智能化
备注
1
中达焦家沟煤业
私营
30.28
8580.5
生产
120
29
一个综采面,下一个工作面实现智能化,预计2024年6月安装完成
2
自备煤矿
私营
2.99
167
生产
45
5
一个综采面
3
甄家沟煤业
私营
47.93
4330.9
建设
120
25.8
一个综采工作面,一个智能化综采工作面
4
洪水沟煤矿
私营
4.04
375
生产
30
4.8
一个综采工作面
5
双富煤矿
私营
5.35
260
生产
45
6
两个综采面
6
前进煤矿
私营
12.09
1010.1
生产
45
11
两个智能化综采工作面
7
恒发煤炭股份公司
私营
26.09
1213
建设
45
11.9
一个综采工作面
8
兴旺煤矿
私营
4.09
50
生产
30
2
两个综采面
9
南家咀煤矿
私营
12.37
3721
生产
150
10.7
一个综采工作面
10
扇咀湾煤矿
私营
8.71
325
生产
45
5.6
1个综采工作面,1个智能化工作面
11
羊马河矿业
私营
27.89
8040.9
生产
300
12
1个智能化综采工作面;工业万兆环网已建成
12
天任煤矿
私营
5.3774
1214
建设
60
7.79
2024.04建成一个智能化综采工作面;工业万兆环网已建成。
13
永兴煤矿
私营
5.55
1288
生产
60
9
5煤1个综采工作面,2022.4建成3煤1个自动化综采工作面,工业千兆环网已建成
14
志安煤矿
私营
11.73
367.4
生产
30
6.5
两个综采工作面
15
永明煤矿
国有
9.1
850.7
生产
45
14.5
一个智能化综采工作面
16
延安市禾草沟煤业
国有
83.71
24703
生产
500
23
1个综采工作面,1个智能化工作面
17
延安市车村一号煤矿
国有
120.279
14949
建设
120
60.1
已建成2个智能化采煤工作面
18
延安市禾草沟一号矿
国有
16.6
2414.4
生产
60
28.7
已建成1个智能化采煤工作面
19
延安市禾草沟二号矿
国有
12.1180
208.4
生产
30
4.3
已建成1个智能化采煤工作面
合计
450.52
1880
督员38名,不断增强全市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力量,近年来全市有效防范和遏制了较大安全事故发生。同时,成立了由常委副市长为主任,工业和煤炭、应急、自然资源、公安、经发、卫健、生态环境、供电、国资中心为成员的煤矿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三)子长市煤矿主要灾害情况
1.瓦斯灾害
根据调研,对现有生产矿井2022-2023年度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结果分析显示,子长矿区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0.62~18.43m3/min,相对瓦斯涌出量0.99~8.07m3/t;采煤工作面最大瓦斯涌出量4.71m3/min,掘进工作面最大瓦斯涌出量为2.56m3/min;矿井二氧化碳绝对涌出量0.65~8.02m3/min,相对涌出量0.29~6.54m3/t。鉴定结果均为低瓦斯矿井,区域未发生过煤与瓦斯突出和瓦斯喷出情况。
但子长矿区煤矿开采煤层上覆泥岩富煤系数较高,瓦斯赋存含量较丰富,区域赋存规律及状况尚不明确,大致为西南部矿区瓦斯含量较高,县城东南及北部煤矿含量相对较低。5号煤层直接顶在区内主要为油页岩,局部为粉砂岩。油页岩顶板随采随垮,从辖区各矿井生产情况看,顶板垮落时瓦斯涌出量变化不明显,影响上隅角瓦斯管理的主要因素是顶板能否及时且充分垮落,如悬顶超过规定,顶板来压垮落后,易造成工作面及上隅角瓦斯超限。
2.顶板灾害
子长市煤层顶底板多属泥质砂岩、泥岩等软性岩类,顶板层理裂隙发育,岩石破碎,稳定性差。随着煤矿开采深度和开采强度的不断增加,煤矿应力环境变得更加复杂,矿压显现更加强烈,岩层条件进一步变差,矿井巷道冒顶、片帮和底鼓将越来越严重。
3.水害灾害
子长矿区普遍缺水,井下涌水量偏少,子长市的19处煤矿的水文地质类型均为简单或中等,但经调研了解,仍存在地表水、老窑水和头顶水的威胁。(1)地表水。子长市地处黄土高原中部,历史降雨量偏少,但也发生过特大降雨。加之当前煤矿开采煤层埋深浅,当雨季来临时,采煤工作面过地面沟渠段容易出现地表水涌入工作面风险。(2)老窑水。子长市煤炭开采历史悠久,由于隐蔽致灾普查工作力度不够,历史采空区位置、范围和积水范围、积水标高、积水量等水文地质状况难以准确确定,老空区积水成为煤矿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3)头顶水。子长市域内煤矿多数同时开采3#煤层与5#煤层,开采上部的5#煤层所形成的采空区内积水将直接影响下部3#煤层开采。(4)煤层自燃、煤尘爆炸灾害。19处煤矿煤层自燃倾向性鉴定均为Ⅱ类自燃,煤尘均具有爆炸危险性。
(四)、子长市煤矿安全生产情况
2006年至今,子长市共发生煤矿事故19起、死亡52人(“十一五”期间,共发生煤矿事故1起、32人死亡;“十二五”期间,共发生煤矿事故10起、死亡12人;“十三五”以来,发生煤矿事故8起、死亡8人)。
子长市煤矿伤亡事故统计表
(2006-2023年)
序号企业名称
事故时间
事故类型
死亡人数
1
子长县瓦窑堡镇煤矿
2006.4.29
瓦斯(爆炸)
32
2
子长县中达焦家沟煤业有限公司
2011.7.5
顶板
1
3
子长县双富煤矿
2011.8.24
顶板
2
4
子长县天任煤矿
2012.3.23
其他(副立井井筒垮塌)
2
5
子长县恒发煤炭责任有限公司
2012.5.23
顶板
1
6
子长县洪水沟煤矿
2012.6.1
顶板
1
7
子长县永兴煤矿
2012.6.22
机电
1
8
子长县前进煤矿
2013.7.4
顶板
1
9
子长县志安煤矿
2014.10.19
运输
1
10
延安市禾草沟二号煤矿有限公司
2015.4.8
机电(采面刮板机)
1
11
子长县南家咀煤矿
2015.12.19
顶板(采面片帮)
1
12
延安市禾草沟二号煤矿有限公司
2016.7.11
机电(刮板机运输)
1
13
延安市禾草沟煤业有限公司
2016.12.23
机电(车辆维修)
1
14
子长县志安煤矿
2017.5.21
窒息(误入空区)
1
15
延安市禾草沟煤业有限公司
2018.12.2
机电(皮带检修)
1
16
延安市禾草沟二号煤矿有限公司
2019.8.13
顶板(掘进)
1
17
子长县羊马河矿业有限公司
2019.10.31
运输(矿车侧翻)
1
18
延安市禾草沟煤业有限公司
2020.3.9
其他(高空坠落)
1
19
子长县中达焦家沟煤业有限公司
2023.3.22
其他(管道炸裂)
1
由上表看出:(1)顶板事故7起,起数居第一位,死亡人数8人,居第二位,均为一般事故;(2)瓦斯事故1起,但死亡人数居第一位32人,反映出瓦斯事故容易造成群死群伤,是当前子长煤矿事故“第一杀手”;(3)机电事故5起,死亡人数居第四位5人,反映出现场作业事故频发;(4)其他事故6起,死亡人数居第三位7人,反映出非常态事故多发。因此,瓦斯仍然是子长煤矿“低起数、高死亡”的主要灾害类型,顶板事故、机电事故的防范也不容忽视。
三、子长市煤矿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
子长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4·29”瓦斯爆炸事故发生后,子长对煤炭资源进行了整合,煤矿安全形势总体持续好转,但煤矿本质安全状况未得到根本改变。仍然存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煤矿办矿能力不够、监管责任落实也还存在差距等问题。
(一)安全发展理念还不牢固。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意识还没有根植于心,特别是近年来我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没有发生重大及以上煤矿安全事故,安全监管人员、煤炭从业人员安全底线意识有所淡化,盲目乐观、心存侥幸、思想松懈、麻痹大意,没有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没有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发展之间的关系,存在重生产、轻安全的思想。有的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不清楚,有的煤矿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低,人员流动性大,管理团队不稳定。监管部门专业技术人员不足、作风不过硬、斗争精神不强,仍存在不会查、不想查、不敢查的问题,监管执法存在“宽松软”。有的企业靠增加管理层级、实施托管,想方设法逃避安全责任;有的企业负责人红线意识不强,冒险指挥作业;有的企业实际控制人长期不在现场履职,责任落实流于形式。
(二)煤矿安全生产基础依然薄弱。我市现有煤矿19处,其中:120万吨/年矿井6处,达到1级标准化矿井仅有1处,部分私营煤矿满足于保持三级标准化矿井,对进一步提升标准化等级意愿不强,在中省市各类监察执法中,大额经济处罚次数居高不下。智能化水平不高,19处矿井,有8处建成智能化工作面,智能化率42%。同时,部分煤矿安全技术管理人员流动性较大,安全生产常态化管理人的支撑因素不足,一定程度上影响煤矿安全生产的长治久安。
(三)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证载的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主要负责人安全职责(不在矿井安全管理机构任职,不参加安全办公会议,不履行矿领导带班职责),甚至有些私营小型煤矿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未夯实,隐患整改不能举一反三,同类隐患反复出现。部分煤矿安全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素质能力低,编制的规程措施照抄照搬,缺乏针对性、可操作性,不能有效指导现场作业,技术保安责任“悬空”。个别煤矿(扇咀湾、洪水沟等)安全投入不足,垂深超过50米的斜井和井下平巷未安装人员运输设备,采煤设备和在用胶带老化,更新不及时,存在安全隐患。个别煤矿(南家咀、鑫志安等)月度生产计划安排不均衡,仍存在阶段性超能力生产现象。部分煤矿企业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到位。安全自检自改流于形式、应付心态盛行,甚至避重就轻,只停留在资料自查、书面整改,“不想查、不会查、不敢查”的现象依然存在。
(四)煤矿重大灾害治理不到位。在瓦斯方面。部分煤矿瓦斯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对瓦斯防治工作重视不够,存在不按规定瓦斯传感器设置、标校不规范等情形。部分煤矿井下密闭墙管理不规范,台账不健全,墙体构筑不符合要求,日常巡查检查不严格,存在瓦斯气体溢出或自然发火风险。在水害方面。各煤矿企业普遍缺乏水患防治意识,防治水专业技术力量薄弱,水害防治措施落实不力。子长市域内煤矿多数同时开采3#煤层与5#煤层,煤层间距小于45米,若不进行探放和疏干,上覆5#煤层老空区积水会对开采3号煤带来威胁;且5#煤层为浅埋煤层,开采后地面形成的塌陷或裂缝较为明显,地面还有河沟(季节性河流)横穿矿区,开采易受到地面河沟影响,雨季期间降水有顺塌陷区裂缝溃入井下的风险,如恒发、禾草沟一矿、双富、洪水沟等煤矿。在通风方面。部分煤矿对临时停掘工作面或备用工作面采取临时封闭措施,后期启封密闭也存在较大安全风险。部分煤矿对风桥、风门、风窗等设施维护管理不重视,风桥漏风、风门联锁失效等问题多发。
(五)煤矿从业人员素质整体偏低。部分煤矿五职矿长更换频繁,职工队伍流动性大、培训不到位、素质低,尤其是60万吨以下私营煤矿技术及管理人员缺编严重,已成为影响安全的重大风险;恒发、兴旺、自备、洪水沟等煤矿副总以上管理人员变更频繁,流动性大,而且部分矿级管理人员专业素质低,不具备煤矿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没有取得中级以上职称,难以保证安全管理需要。大部分煤矿甚至一些大型煤矿(如羊马河、南家咀等)专业工程技术人员配备不足,专业技术人员人员配备未达到《陕西省煤矿整改提升标准》的要求,业务科室专业技术人员配备不足3人,且人员兼职现象多。
(六)煤矿安全监管专业力量不足。子长煤炭产能在1880万吨/年,矿井数量为19处,但工业和煤炭局在岗28人,煤矿相关专业人员只有12人,占比43%(国家规定占比不低于75%),未达到《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措施》“专业监管人员的配比不得低于在职人员的75%”的规定。现有驻矿安监员层次参差不齐,个别人业务较差,不熟悉、不能承担起驻矿监管任务,个别驻矿安监员责任心不强,还存在脱岗和拼凑入井次数现象。子长市煤矿安全监管力量不足、监管人员能力和素质还不足、监管任务繁重的问题任然存在。
四、对提升子长市煤矿安全管理水平的建议
(一)强化安全发展理念。长期以来我市煤炭产业一枝独秀,煤炭工业成为全市经济发展建设的“主战场”,做好煤矿安全生产事关全市人民福祉、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坚持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作为煤矿安全的根本遵循,坚守“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开展《子长市新时代煤矿安全监管体系》课题研究,进一步理清和规范市委、市政府、包保领导、监管部门、驻矿安监和乡镇安全生产职责,建立清单式监管模式和量化式考核目标,全方位开展立体式监管。要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强化党政领导责任,将安全生产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布局,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规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市煤矿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要进一步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不断强化安全风险研判、预警、防控、会商、处置,定期研究解决全市煤矿安全工作的热难点问题。各成员单位要坚决贯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市自然资源局要持续加大煤矿超层越界查处力度;市生态环境局要牵头抓好煤炭企业污染防治工作;涉煤镇(街道)守土有责,落实好属地管理。牢固树立全市整体一盘棋思想,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强化部门联动,实施联合惩戒,努力构建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更大合力。督促煤矿企业矿长、法人、实际控制人牢固树立安全同责理念,健全全员安全岗位责任制,配齐专业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保证安全投入,强化培训考核。以区队、班组、岗位、现场为单位,对安全风险内容进一步完善,对风险管控措施进一步具体,对现场管控责任人进一步明确。
(二)夯实煤矿企业主体责任。督促煤矿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等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保证安全资金投入,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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