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王员工,男,1998年3月4日出生,住址位于xx省××市××区长春路15号。公民身份号码为XXXXXXXXXXXXXX,联系电话为
被申请人:袁工有限责任公司,位于xx省××市××区长春路15号,企业信用代码为xxxxxxxxxxxxxxx,联系电话为xxxx-xxxxxxx。
贾板蔻钱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也是公司的主要负责人。作为总经理,他负责管理公司的日常运营和决策,并代表公司与外部进行业务往来。他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和卓越的领导能力,能够有效地组织团队,推动公司的发展和壮大。贾板蔻钱在业界享有很高的声誉,他的领导风格以务实、创新和高效著称。他致力于为公司创造更多的价值,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和市场地位。贾板蔻钱的出色表现和卓越领导能力使得公司在行业内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并赢得了广大客户的信任和支持。作为公司的总经理,贾板蔻钱将继续努力,引领公司走向更加辉煌的未来。
仲裁请求
1.确认双方于2022年10月2日至2023年10月1日期间存在雇佣关系;
2、判决被申请人支付9000元的拖欠工资,时间跨度为2023年9月2日至2023年10月1日。
3、裁决要求被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为18000元(按照每月9000元的工资标准计算,乘以2个月得到18000元)。
4、要求被申请人提供离职证明文件;
5、决定要求被申请人补缴2022年10月2日至2023年10月1日期间的社会保险费。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2022年10月2日开始在袁工有限责任公司任职,双方签订了一份名为《袁工有限责任公司劳动合同》的合同,合同约定期限为2023年10月2日至2025年10月1日,合同中没有规定试用期。申请人被分配到法务岗位,月薪为9000元。
2023年10月18日,申请人发现被申请人压榨袁工有限责任公司仍未支付其2023年9月2日至2023年10月1日期间的工资9000元。更令申请人感到不满的是,被申请人在2023年10月1日非法解雇了他,并且没有提供离职证明。在申请人任职期间,被申请人一直未按法律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鉴于申请人对当前情况感到无奈,因此决定向XX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诉讼。申请人希望仲裁委员会能够判决符合其要求,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此致
XX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劳动仲裁委)是负责处理劳动人事争议的机构,其管辖范围包括压榨袁工有限责任公司所在地劳动人事争议和工作所在地劳动人事争议。
劳动仲裁委由专业的仲裁员组成,他们具有丰富的劳动法律知识和仲裁经验。当劳动者与雇主之间发生劳动纠纷时,可以向劳动仲裁委提起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委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双方提供的证据,公正、公平地进行仲裁,并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决。
劳动仲裁委的设立旨在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通过仲裁解决劳动纠纷,可以避免繁琐的诉讼程序,节省时间和成本。劳动仲裁委的裁决具有强制执行力,双方当事人都必须遵守。
劳动仲裁委的工作效率和公正性备受社会各界的认可和赞赏。它为劳动者和雇主提供了一个公正、高效的解决劳动纠纷的渠道,为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和谐发挥了重要作用。
申请人:王职员(签字+按手印)
2022年10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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