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人们对理想的婚姻关系满怀憧憬,尽力为子女创造良好的家庭成长环境,但仍然不得不承认,绝大多数的儿童所处的家庭关系结构是有缺陷的。因此,我们需要关注家庭关系特别是父母婚姻关系上的一些缺陷,包括功能性缺陷,对孩子情感发育的诸多消极影响。
记得有一天,我去一家公司给员工做团体心理辅导,正好在大门口遇到该公司的一位女高管,她是一位有一个5岁女儿的母亲。一见面她就急切地说:“啊,向老师,我算遇到救星了!你也正好撞在我枪口上了!!”我心想,女人哪有“枪”啊!不过我明白,她的意思是说,我必须被迫听她说几句才行,跑不掉的,这才有“枪口”之词。
“我家那不省心的女儿,送到外婆家后,天天吵闹,哭诉,赌气不吃饭,不睡觉,说是爸爸不爱她,怎么劝都不行!她是不是出了心理问题?”
“心理问题人人都有啊,孩子也一样。她为什么要说爸爸不爱她呢?”我有点疑惑不解。因为我知道她丈夫似乎一直是个脾气比较温和的男人。
“因为我老公最近这一阵子老是骂孩子,对他很粗暴。孩子呢,有时也会有意和她爸爸过不去似的,关系很是恼火。”
“那你好好劝劝老公,你知道,这个年龄的女儿,父爱很重要。”
给了她这个建议,她更急了,说:“这更不行了,我过去就是数落他数落多了,好像我在欺负他似的。要是我一说他,他的火气一下子就窜上来了,孩子更倒霉了。我该怎么办?要不,叫他来找您?”
我笑了笑“嘿嘿!要是你还建议他看心理医生,估计他会更愤怒的。对你,不是对孩子愤怒。其实,你也可以好好检查一下自己,是不是最近因为工作压力大,或者别的什么原因,你对老公的态度特别不好。要知道,许多父亲之所以要对女儿动粗,实际上是将对老婆的愤怒转向了女儿,女儿嘛则是代母受过。心理学把这个现象叫做“移置”,也就是说,把某种危险的冲动,转移到一个安全的对象身上。”
我这样一说,她停住了。然后惊讶地说:“您真神奇,我突然觉得真的就是这样的耶!只要我和老公的关系不好,我欺负了老公,那一段时间他对女儿就没耐心,没好气。看来,我要控制自己的情绪。”
“对,重要的不是老公需要看心理医生,首先是你自己需要处理情绪。再说了,毕竟是你为这事感到焦虑。明白了这个家庭系统中的情绪转移机制,你就知道该怎么处理孩子的问题了……。”
家庭系统的成员关系其实是一个动态的结构,有许多种变形。在“父-母-我”三角关系中,不管表面状况如何,孩子始终处于从属位置,是被父母关系决定的,作为长辈的父、母才是关系的主导。因此作为父母,识别自己婚姻关系和亲子关系中的种种缺陷,了解自己和配偶的个性特点,管理好自己的语言、情绪与行为,适时修补家庭关系的缺陷,才能为孩子创造一个正常的关系空间。
心理咨询的临床分析发现,至少有6种具有代表性的婚姻关系缺陷,会对儿童的认同、依恋及情感发育造成创伤性的影响。
(1)对抗冲突型
在这样的家庭关系中,父母双方势均力敌,旗鼓相当,不是和谐相处,而是互不相让。他们或“热战”吵闹,或“冷战”对抗,最终往往以某种“伤害性”的极端举措来结束某次冲突。不过这只是中场休息,一方暂时妥协,为下一次冲突慢慢积累压抑的能量,似乎双方都有无形的动力将对方再拉入“战争”中。因此,孩子感受到无助、崩溃而不得解脱。因为一方是妈妈,另一方是爸爸,难以两全。
对抗冲突型家庭的另一个典型特点,是父母常常为了证明自己的正确性或者为了证明对方的谬误性,而需要以子女教育为借口,各执己见,发生争吵。因为争吵的起因与孩子有关,譬如孩子的学习问题,孩子的生活习惯问题等等,孩子往往不能识别出父母的真正动机,他们会下意识地将父母冲突的原因归罪于自己的错误,认为自己是父母战争的根源,因而产生自责自恨心理。同时,父母忙于争吵,情绪激动,自然无暇顾及孩子的感受,孩子会产生被忽略的伤心或愤怒。
多数“对抗冲突型”婚姻关系,其本质是双方都“习惯于”以痛苦的方式相爱,他们只有在彼此不留情面的冲突关系中,才能被强烈地感觉到被对方重视、吸引,被情感唤起,或找到自我存在感,这与夫妻双方各自在原生家庭中的心理创伤和性格缺陷有关。所以,在这类婚姻关系中,可能夫妻性交流并不缺乏,情感链接十分强烈,往往是“冤家路窄”、“一辈子离不得,一辈子和不得”的关系。实际上,只有少数的夫妻,才是基于事业上的合作需要,或者尊从某种世俗的道德的要求而凑合过日子。但是,孩子并不能理解这种深层原因,他们误以为父母彼此是真正的“仇人”或“冤家”,并因受父母极端冲突方式的刺激而感到紧张、惊恐与焦虑。
对抗冲突型家庭中的孩子,他们无力协调解决父母之间的矛盾冲突,常常处于“被撕裂”的痛苦感受中,这种痛苦体验以及对父母这对“战争狂人”的本能回避,会驱使孩子在情感上选择隔离和冷漠,以求保护自己。他们心理上远离父母,成为抑郁而孤独的人。他们既不能认同自己的同性别父母,也拒绝依恋异性别父母。
孩子到青春期及成人期,他们会对婚姻及亲密关系感到不适、怀疑、绝望和恐惧,其中恐婚症就是其中一例。即使能够勉强进入婚姻关系,也因害怕冲突而回避沟通,回避共处,回避矛盾,将自己的内心世界深深地隐藏和隔离起来。当对亲密关系的回避引发了配偶的愤怒后,他们的关系或将重蹈父母的覆辙,或者选择结束关系,或者复制出另一个“强强对抗”的问题婚姻模式。
(2)强弱委屈型
如果父母在能量感和主导性方面,出现了“一强一弱”的冲突型关系,即,较弱的那一方虽处于弱势,但却不愿接受对方的统治,又无力挣脱,因而处于比较委屈的位置。
这里的“强弱”并非一定指社会地位、社会评价、经济能力等方面的强弱,不是指成人所理解的或事实上的强弱,而是特指孩子在家庭气氛中感受到的强弱。因此,它是孩子的一种主观印记。例如一个家庭中,父亲说话粗声粗气或大声霸气,孩子是否将其理解为“强势”,这取决于母亲的态度。如果母亲对丈夫的表达方式做出敏感反应,将其解读为对自己的不尊重,并表现出很难过的样子,孩子就会因母亲的委屈而觉得父亲强势。反之,如果母亲接纳丈夫的这种情绪特征和个人表达风格,孩子就不一定会产生“强弱对比”的强烈感受,而只是将其理解为男女之间表达方式上的差异。
实际上,婚姻关系中的强弱反差不一定是一个事实,它往往是一方任性而另一方委屈反应的结果。在家庭冲突中,颐指气使的一方不必在意对方的感受,霸道或粗暴地对待配偶,而委曲求全的一方则在一次次无效的抱怨与反抗中逐渐放弃自己的自尊,最后变成喋喋不休或者忍气吞声的“怨妇”或“怨夫”,成为一个令人厌恶的“受难者”。夫妻之间的这种隐性冲突通常是以一方的“胜利”和另一方的“妥协”暂时得以平息的。
孩子能敏感地觉察到父母关系的不平衡,并对“受难者”怀有深深的同情。一般情况下,他们同情弱者,往往拒绝认同强势的一方而保留对弱势一方的依恋。这种依恋态度属于病理性质的“结盟”,其中包含有强烈的同情与怜爱的情感成分,但同时也会贬抑或鄙视这个值得同情的对象。对强势的一方,孩子内心则满怀愤怒或怨恨,并通过对抗强势的那一方,来找平失去平衡的父母婚姻关系。
不过要注意,强、弱对比的婚姻关系并不必然会给孩子造成心理创伤,只有当处在弱势的那一方产生“委屈感”并显现给孩子时,孩子才会产生痛苦体验。如果丈夫的个性强势,作风霸道,居于支配地位,而妻子也认为自己应该跟随丈夫,体谅和接纳丈夫的强势,并不觉得自己有多委屈,存在“假性弱势”乙方。在这样的家庭中,孩子的认同和依恋会得到正常发展。
需要引起重视的是,在“强弱委屈型”婚姻关系下,孩子会不自觉地为居于弱势的一方辩护,以此对抗强大的那一方。这些为“受欺负”的母亲而战斗的孩子,必然容易招来父亲的惩罚。反之,过度同情、怜悯父亲的孩子,就容易和母亲发生对抗。由此一来,原本属于父母之间的婚姻问题,会在孩子进入青春期及成人后,逐步演化为亲子之间的尖锐对抗与冲突。
(3)外遇伤害型
父、母当中的某一方,要是有了“外遇”,会对学龄前儿童的造成影响吗?答案是肯定的,除非孩子完全感觉不到。
有的父母侥幸认为,孩子只有几岁,不懂男女之事,因此不介意自己在孩子面前显现自己与别的异性的暧昧关系,这种无知会给孩子造成难以愈合的心理创伤。曾经有一位精明能干的母亲,带着四岁的儿子去和情夫约会,住在宾馆,晚上趁儿子熟睡后就偷偷溜到情夫房间,以为儿子什么都不知道。她还时不时地请情夫到自己家里做客,并让儿子认其做“干爹”。儿子进入青春期后,对男女关系深恶痛绝,变成了同性恋。在心理医生面前,儿子回忆起幼年所经历的一幕幕伤害性的场景,眼里充满了怨愤的泪水。
如果父、母之一方有了外遇而被孩子知晓,“公平法则”便起主导作用,“强弱法则”则退居其次。其结果是,孩子和那个“出轨”一方的关系将受损,出现情感和情绪上的对立。他们将和受到不公平待遇的另一方发展出一种无条件的“同盟”关系,并给予情感抚慰,成为“懂事”的孩子。其心理动力学原理是,出于爱与忠诚,孩子总会试图替代有过错的一方,去安抚受到伤害的另一方。
“外遇伤害型”婚姻有多种复杂的关系模式,对孩子的影响也不尽相同。其中,父亲出现外遇是一种典型的情形。一般来说,如果父亲“出轨”,母亲因此而“受伤”,儿子就很难接受这个“花心”父亲,因而显示出对父亲的不认同。这个儿子成人以后,情感态度上倾向于努力成为用情专一的男人,他们拒绝接受自己头脑里的任何“花心”的想法,拼命压抑自己内心深处的不忠的欲念。
但是,如果妻子对自己的丈夫原本就“不感性趣”,她默认甚至放任丈夫的不忠行为,此种情况下,儿子就有可能认同自己父亲,拒绝依恋自己的母亲。因为儿子感觉到母亲“既不需要父亲,也不需要我”,长大以后他就会理所当然地变成一个同样具有“花心”品质的男人,印证“有其父必有其子”的断言。
如果不是儿子而是女儿,情形则稍显复杂。母亲因丈夫出轨而“受到伤害”,这种痛苦的情绪会不自觉地传递给女儿,女儿也同样感到“受伤”,因为女儿对父亲原本就有一份依恋之情。这样的女儿,不仅要安抚母亲的情绪,而且不得不在观念和行为上拒绝接受“花心”的父亲。不过,女儿成人以后的实际情感生活,可能恰恰是南辕北辙!受内心“丧失父爱”和“帮助母亲找回父亲”的动力驱使,她会强烈的渴望父亲的爱,不惜用自己的“魅力”挽救“失足”的父亲。青春期或成人后,她会神经质地遭遇各种“花心”男人,不断地陷入和不忠男人的情感纠结中而难以自拔,并对这类男人怀有“拒绝”与“渴望”、“疏远”与“依恋”并存的纠结体验。
(4)理智防御型
理智防御型的婚姻关系,是最隐晦的、不易识别的创伤型家庭关系。在这样的家庭中,夫妻双方极难发生冲突,彼此客客气气,相敬如宾。即使偶尔出现意见不一致的情形,双方商量商量,也不至于发生激烈的争吵。通常,夫妻双方奉行“边界明晰”的人际关系法则,经济和财产各自独立,夫妻关系规则清晰,家务分工具体明确。即使发生不愉快的事件,其中的一方或者双方,能很快地控制自己的负性情绪,用礼仪和德行平息对方的不满,让气氛归于平静。
如果深入考察这样的家庭,了解他们的感受,就会发现:夫妻之间的沟通倒像是学术讨论,在看似和睦或彬彬有礼中,隐藏着不知名的虚假、冷淡、漠然,显示出家庭成员关系的不真切,家庭气氛看似和睦但缺少温情。这里的“不真切”是指:那些看上去的关系,并不代表家庭成员之间的真实的情感投入关系,真实的情感往往被无情地隔离在虚假的人格面具之下,而不能顺畅表达。
这样的家庭中,严格按照“规矩”和“礼仪”行事,成为维系婚姻关系、规范亲子互动和判断是非曲直的唯一准绳,父母作为榜样固守原则,很少依靠情感沟通解决问题,而是借助于道德和理智力量。
曾经一位学心理学的女学员深有感触地告诉我,她之所以在感情问题上不敏感,觉得自己“情商不高”,遇到事情反应迟钝,或者总是比别人晚一步体会到,那是因为自己小时候生活在理智型的家庭中。她的母亲是一位电气工程师,父亲是一位水处理工程师,同在一个科研机构工作,都是极其优秀的技术人才。但是,在她记忆中,父母之间很少争嘴红脸,也不随便开玩笑,家庭气氛严肃、认真而刻板。直到自己进入青春期以后,把自己家庭和别的同学的家庭比较,她才感觉到家里气氛不对,感到冷淡,缺少人情味。意识到这一点后,她回家的感觉也开始越来越淡了,大学毕业后,她选择去了一陌生城市生活,直到三十二岁,仍没有成家。直到自己接触到心理学,才明白,原生家庭对自己的影响也是一种心理创伤。
在“理智防御型”婚姻关系中,妨碍父、母之间情感与情绪交流的原因,常见有两个方面:①父、母双方思想刻板,性格内向,不仅不善表达真实情感,而且也的确很少能够感受到情感,人类特有的丰富情感表达与情绪体验,长期被隔离在无意识状态;②父母双方都害怕冲突,回避矛盾,他们遵循纯粹的道德责任和理智原则,小心翼翼处置事态,以此维系原本脆弱的婚姻关系。其结果,在“理智防御型”婚姻关系中,孩子将感受不到亲密依恋之情,或者无法与人建立亲密关系,或者难以与人建立具有深层体验的依恋关系。
冷淡,甚至近乎冷漠的家庭生活风格,会给孩子造成心理上的痛苦。孩子不能通过对“同性别父母”的模仿,来学习怎样表达情绪、需要和依恋,这势必造成情感发育受阻。由于孩子在儿童期无意识地认同了理智防御型父母,当青春期及成人后,容易被别人视为不解风情的“傻大姐”或“傻大哥”,其中,情感体验单调,表达困难,孤僻被动,不解风情甚至不近人情,可能是他们主要的人格特征。
(5)控制依附型
如果父、母当中的某一方在婚姻中在情感角色及家庭功能上充当另一方的“监护人”或“控制者”,而另一方则将自己降格为一个“依附者”或“未长大的孩子”,享受全能配偶的庇护,接受全能配偶的支配与控制,并放弃家庭角色(父亲或母亲、丈夫或妻子)所赋予的责任。这就是控制依附型婚姻关系。
曾经有一位在一所重点中学执教的“名师”,她是一位出色的女教师、班主任,但却教育不好自己的儿子。她告诉我,自己的老公是一个几近“无用”的人,除了会买菜做饭、洗衣拖地,别的任何事情都没主见,凡是听从她的安排。因为老公不懂得怎样教育儿子,她从孩子一出生,就不让老公承担培养孩子的任何责任,并深信自己会按照科学的教育规律,培养出一个“不一样”的能干儿子来。结果却事与愿违,孩子越来越像他父亲,非但成绩不好,还经常和她发生情绪对抗,好像和她有深仇大恨似的。这便是“控制依附型”婚姻关系的一个典型例子。
用一句通俗的话来说,在儿童的感受世界中,“有一个人被另一个人‘吃’了!”这就是“控制依附型”婚姻关系的本质。譬如,妻子是一个全能的控制者,内外“当家”,主导一切事务。丈夫除了工作挣钱之外,收入全交,在家庭中没有立场,没有原则,依附于妻子,活像一个听话的“大男孩”或“长工”。这样的家庭关系会对孩子造成怎样的影响呢?
既然父亲被母亲“吃”了,父亲的独立角色也就不存在了。即使父亲实际在场,但因为不具备父亲的功能,孩子如同感受空气一样感受不到父亲的存在和价值,父亲成为一个可有可无的人,或者成为一个和孩子争抢母爱的“兄长”。
母亲吞并了父亲,其结果可能是灾难性的。由于父母之间只是控制与被控制、依赖与被依赖的关系,因此,如果这位母亲渴望男人的爱,她就容易“出墙”另找一个情人;如果这位母亲根本就不需要男性,属于“全能型”女人,她对依附型的丈夫将没有太多两性关系的渴望,或者缺乏起码的尊重,因而婚姻中将缺乏“性诱惑”和“性依恋”的内涵。在这样的家庭关系中,女儿会认同自己的母亲成为潜在的“控制者”,无法产生对父亲的依恋,长大以后也会控制男性而不会依恋和尊重男性。儿子则认同自己的父亲而成为又一个“依附者”,小时候依赖母亲的照顾,成人后成为恋人或妻子的“小孩”。
大多数情况下,控制者往往也是一个操心者或付出者,她也需要一份情感关怀,渴望被支持。如果那个充当控制者的母亲,在孩子面前显现出无助、焦虑等情绪,并指责、抱怨作为依赖者的丈夫,孩子的情感认同将发生改变。女儿体验到母亲命运不济,转而会悲观地看待女性的命运。她们有可能极不认同自己的女性身份,反向去认同男性,让自己成为一个心理角色上的“男孩”、“假小子”,以此为母亲分担痛苦,减轻内心的焦虑。其潜台词是:我不是女孩,所以我不会像母亲那样不幸!或者试图寻找一个强大的、完美的男性,作为自己的婚恋对象,以避开自己父亲那样的男人的困扰。
儿子体验到母亲的痛苦,则会不接受父亲的无能,而“理想化地”拔高自己,成为一个看似懂事、成熟、听话的“乖孩子”或“小大人”,心怀“英雄情结”。其潜台词是:这男人真窝囊,真无能,我可千万别成他那个样子!其实,在内心深处的另一面,这个儿子又不可避免地会像他的父亲。
(6)缺位、单亲型
在另外一些家庭中,孩子之所以感受不到父亲的存在,不是因为父亲懦弱无能或人格缺陷,而是因为父亲经常不在家,实际不在场,出现了“缺位”现象。其中,“父母离异”单亲家庭,是父亲缺位的常见现象之一。
不论是父亲缺位还是母亲缺位,也不论是什么原因导致缺位,作为一种严重的家庭结构缺陷,必然会对儿童情感发育造成影响。
缺位对孩子的心理影响,会因孩子年龄阶段的不同而显示出不同的后果。一般认为,对3岁前的婴儿来说,母亲缺位后果最为严重,将直接导致早期母婴依恋发展不良,孩子会对世界缺乏基本信任和安全感。但对于3~6岁“俄狄浦斯阶段”的学龄前儿童来说,“异性别父母”的缺位,被认为是影响孩子情感发育的严重事件。在这个年龄阶段,对儿子而言母亲不能缺位,对女儿而言父亲应该在场。对于以后的青春前期(即12~15岁的“后俄狄浦斯阶段”),这一提示仍然有效,并具有一定的预警意义。
目前,家庭系统中“父亲缺位”已成为是一个较为典型的社会问题。依据心理动力学理论,父亲缺位的后果是容易造成“母-子”或“母-女”单边关系的任性发展。对男孩而言,会导致极度恋母,他们过分依赖与母亲的关系,情感上“放不下”母亲;对女孩而言,不受遏制的母女关系,有可能成为青春期“同性恋”的情感原型。
父亲缺位带来的另一深层心理影响是家庭系统的“角色补位”现象。这里的“补位”一词,是指孩子自动地填补所缺失的那一方的心理位置,并表现出那个位置角色所具有的情感特征。
譬如,在父亲缺位的家庭中,补位意味着儿子就要被迫放弃自己的“儿子”角色,而以“父亲”的心理角色来对待母亲,潜意识地做母亲心理学意义上的(而非现实关系上的)“丈夫”或“恋人”,这势必强化儿子针对母亲下意识的性冲动及救助动机,形成无意识乱伦情结。这样的儿子成年之后,往往难以“放下母亲”而与别的女性尽情恋爱,他们的婚恋生活往往易受母亲以及“婆媳冲突”的干扰,陷入重复离婚或分手的恶性循环。另一方面,他们又是多情善感的“情种”,容易被女性所诱惑,或者受制于女性对他们的感情诉求,难以在情感生活上做出取舍或两难抉择。韩国影片《黑洞》就以悲剧性结局揭示了母子依恋被欲望化的恶果。
假如是女儿,依据“补位”法则,在父亲缺位的家庭,她不仅难以直接体验到与父亲之间亲密感,而且她所补的位置,恰恰是原本属于父亲的男性位置,女儿将拒绝认同母亲的女性身份,转而认同父亲这个男性角色,出现“中性化”或“男性化”倾向。这样的女儿成人之后会拒绝与男性恋爱,她们和男生可以称兄道弟,转而与女性建立两性依恋关系。即使是在同性恋的关系中,她们仍然愿意充当与自己生物性别相反的“男角”。
当然,当父亲缺位时,上述悲观的结局并不是唯一的结果。假如在母-女单亲家庭中,母亲是一个坚韧、独立、包容而淡定的人,能保持开放、乐观的生活态度,坦然接受婚姻变故或不完美,而不是一个哀怨者、胁迫者、控制者和诱惑者,那么女儿就不会替代性地去感受母亲失去丈夫的痛苦,她将认同自己的母亲,完整而客观的看待父母的关系,走向独立、成长而快乐的生活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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