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廉政风险点排查与防控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根据上级纪委监委及《关于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的通知》部署要求,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权力运行为核心,在全局范围内组织开展了系统性、深层次的廉政风险点排查与评估工作。本次排查旨在精准识别权力运行、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中的廉政风险,制定并实施严密有效的防控措施,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为推动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纪律保障。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排查工作组织情况与总体成效
自排查工作启动以来,我局始终坚持高位推动与全员参与相结合,确保排查工作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一)强化组织领导与思想动员
局党组迅速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排查工作。我们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并结合住建系统近年来发生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廉政风险的现实危害与排查工作的重要意义,筑牢“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思想防线,为排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科学排查方法与过程
本次排查坚持“以岗位为点、以程序为线、以制度为面”的系统性原则,覆盖局机关各科室及下属各单位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岗位和人员。排查过程采取“个人自查、科室互查、分管领导审核、局党组审定”的四级联动模式。各单位对照“三定”方案、岗位职责说明书、业务工作流程图,从思想道德、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五个维度,逐项梳理在行政审批、工程招投标、质量安全监管、资金拨付、人事管理等关键环节的权力运行轨迹,深入查找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自查,并组织分管科室(单位)负责人开展廉政谈心谈话累计达数十人次,确保风险找得准、挖得深、查得透。
(三)排查总体数据分析
经全面梳理和动态评估,我局在2022至2024年度的排查工作中,累计识别出各类廉政风险点。以2024年为例,共排查出机关科室及下属单位廉政风险点311个,个人岗位廉政风险点1128个。其中,高等级(一级)风险点占比约35%,主要集中在行政审批、工程招投标等核心业务领域;中等级(二级)风险点占比约45%,涉及工程监管、资金使用等环节;低等级(三级)风险点占比约20%,多为日常管理与作风建设方面。针对所有已识别的风险点,均已“一对一”制定防控措施,明确责任科室与责任人,整改完成率达到98%以上,形成了风险排查、评估、预警、处置的闭环管理体系。
二、廉政风险等级评估标准
为确保风险防控的科学性与精准性,我局结合住建领域工作实际,建立了多维度、标准化的廉政风险等级评估体系。风险等级由高到低划分为一级(高风险)、二级(中风险)、三级(低风险)三个等级。
评估主要依据以下四个核心指标:
权力重要程度:衡量该项职权在全局工作中的地位和影响,是否涉及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核心事项。
自由裁量权大小:评估在执行该项职权时,法律法规、制度规定赋予的自主决定空间大小。自由裁量权越大,风险越高。?
腐败行为发生概率:参考历史案例、信访举报、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的频率,结合岗位特点与外部环境诱惑,判断腐败行为发生的可能性。
危害后果严重性:预估风险一旦发生,可能对国家、集体、公民利益以及单位政治生态造成的经济损失、社会影响和政治损害的程度。
等级划分标准如下:
一级(高风险)?:权力事项十分重要,自由裁量权大,腐败行为发生概率较高,一旦发生将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严重政治影响或恶劣社会后果。此类风险点是防控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须采取最严格的监控措施。
二级(中风险)?:权力事项比较重要,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腐败行为有一定发生概率,可能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对此类风险点需进行重点监控和规范。
三级(低风险)?:权力事项为常规性、程序性工作,自由裁量权较小,腐败行为发生概率较低,主要可能引发工作作风、效能效率方面的问题,或造成较小经济损失。对此类风险点应加强常规管理和教育提醒。
三、主要领域廉政风险清单与具体表现
结合住建系统权力运行特点,我局梳理出以下六大关键领域的廉政风险点及其具体表现形式:
(一)行政审批与规划决策领域
违规审批
风险点: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商品房预售许可等审批环节,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降低标准、放宽条件、简化程序。
具体表现:对不符合审批条件的申请人予以审批;在企业资质、人员资格审查中“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超越职权范围进行审批;接受请托,为人情审批、关系审批“开绿灯”。
“三重一大”决策不规范
风险点:在重大项目安排、重要人事任免、重大决策部署、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方面,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
具体表现: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执行不严,“一把手”搞“一言堂”或个人说了算;应上会研究事项而未上会,或会前搞个人“小范围”通气,导致集体决策流于形式;以传阅、会签等方式代替会议决策。
(二)工程项目招投标与政府采购领域
规避或虚假招标
风险点:利用职权影响力,干预工程建设项目发包方式,规避公开招标。
具体表现:将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肢解发包;虚构紧急情况或特殊理由,采用邀请招标或直接委托;与意向单位串通,伪造招标资料,进行虚假招标。
设置排他性、倾向性条款
风险点:在编制招标文件、采购文件过程中,为特定投标人“量身定做”资格条件或技术参数。
具体表现:设定不合理的业绩、奖项、专利要求,排斥潜在竞争者;泄露标底、投标人信息等涉密内容;在评标环节向评委施加影响,进行“人情”打分,操纵中标结果。
(三)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领域
监督检查流于形式
风险点:质量安全监督人员不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施工现场存在的质量缺陷和安全隐患发现不了或发现了不报告、不处理。
具体表现:监督检查“走马观花”,不深入现场、不核查细节;与施工、监理单位形成利益共同体,对违规行为视而不见;在日常巡查、专项检查中弄虚作假,伪造检查记录。
竣工验收环节失守
风险点:在工程竣工验收和备案环节,不坚持原则,不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把关。
具体表现:收受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的礼品礼金,在工程存在明显质量问题的情况下出具合格意见;在未完成全部验收程序的情况下,违规办理竣工验收备案;迫于人情压力,对整改不到位的问题予以“放行”。
(四)财政资金使用与财务管理领域
专项资金截留挪用
风险点:对保障性住房建设、老旧小区改造、城市基础设施维护等专项资金管理不善,存在被截留、挤占、挪用的风险。
具体表现: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将专项资金用于平衡预算、发放津补贴或单位其他开支;虚报项目、冒领套取财政资金;在资金分配中优亲厚友、标准不一。
工程款支付与结算审核不严
风险点:在工程计量、变更签证、竣工结算等环节审核把关不严,导致国有资金流失。
具体表现:与承包商串通,虚增工程量,高套定额单价;对不符合规定的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予以确认;审核结算资料时玩忽职守,对明显不合理的高估冒算予以通过;利用工程款支付的决定权,向施工单位“吃拿卡要”。
违规设立“小金库”
风险点:下属单位或个别科室通过虚列开支、截留收入等方式套取资金,形成账外账。
具体表现:将收取的咨询费、评审费、罚款等款项不纳入单位法定账户,私自存放;利用虚假发票、虚构业务合同等方式套取财政资金,用于违规发放福利、公务宴请等。
(五)人事管理与干部任用领域
违反干部选拔任用程序
风险点:在干部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环节,不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具体表现:个人指定提拔人选,搞“临时动议”;在民主推荐和考察环节,违反保密纪律,泄露相关信息;任人唯亲、排除异己,搞小圈子;在职称评定、评优评先中徇私舞弊。
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宽松软
风险点:对干部“八小时之外”的活动疏于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发现不及时、处理不到位。
具体表现:执行谈心谈话、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不严格;对干部存在的作风问题“红脸出汗”不够,以提醒代替批评,以诫勉代替处分;对干部队伍中存在的慵懒散、不作为、慢作为现象整治不力。
(六)住房保障与资产管理领域
保障房分配不公
风险点:在保障性住房的申请、审核、摇号、分配等环节,存在暗箱操作,破坏社会公平。
具体表现:为不符合条件的家庭违规办理保障房资格;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为亲友插队、优先选房提供便利;在资格复审中把关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家庭长期占用保障房资源。
国有资产违规处置
风险点:对局系统管理的房产、设备等国有资产底数不清,管理混乱,存在违规出租、出借、处置,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风险。
具体表现:未经审批擅自处置国有资产;以远低于市场的价格出租单位房产,存在利益输送;对下属单位的资产监管缺失,导致资产被侵占或浪费。
四、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与责任落实
针对上述排查出的风险点,我局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从制度、监督、执行、教育四个层面,构建了全方位、立体化的风险防控体系。
(一)制度层面:扎紧权力运行的“铁笼子”
完善权力清单与责任清单:全面梳理并公布我局行政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及责任清单,明确每项职权的行使主体、法定依据、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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