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区政企分开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提纲

在全区政企分开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提纲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区政企分开工作动员会,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的工作要求,全面动员部署本区行政事业单位所办企业清理规范工作,进一步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提高国有资本配置效率和监管效能,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努力实现企业健康发展和经营性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深刻领会政企分开工作的重大意义和迫切要求
    推进行政事业单位所办企业清理规范,绝非权宜之计,而是事关全局、影响深远的战略任务。这是转变政府职能的题中之义。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核心要求之一就是切实转变职能。政企不分、事企不分,是职能错位的重要表现,与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背道而驰。推进政企分开,就是要厘清政府与市场边界,让政府更加聚焦宏观调控、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社会管理和环境保护的主责主业。这是完善国资监管体制的关键环节。XX大报告明确指出要“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实现这一目标,需要健全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推进政企分开,就是要将分散在各行政事业单位的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纳入监管体系,避免监管真空和多头监管,实现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是健全现代化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的必然要求和前提条件。这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基础前提。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是“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当前不少行政事业单位所办企业普遍存在法人治理结构虚化、市场化经营机制缺失等问题,根源往往在于政企不分、事企不分。只有切断不合理的行政干预纽带,让企业真正成为独立市场主体,才能按照市场规律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落实董事会职权,实现市场化选人用人和薪酬分配,进而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和活力。这是深化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政企不分极易滋生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的土壤,是廉政风险的高发地带。推进政企分开,从源头上切断行政权力与企业经营的直接利益联系,压缩权力寻租空间,是防范化解廉洁风险、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内在要求。
    市委、市政府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将行政事业单位所办企业清理规范作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国资国企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关键战役来抓。市里反复强调要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原则,深化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近期发布的市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相关文件再次予以明确要求。目前,市级层面已率先完成改革,其他兄弟区也已基本完成此项工作。我们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紧迫感,切实抓好这项改革任务。
    前期,区国资委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包括事业单位)下属及对外参股企业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摸底,并向我和分管领导xx同志作了专题汇报。情况表明,此项改革在我区迫在眉睫。排查涉及多个委办局、事业单位及乡镇,拥有下属及参股企业数十户。突出问题集中表现为:企业规模普遍偏小,注册资本偏低;经营效益普遍不佳,亏损及微利企业占比高,部分对外投资长期无回报,一些企业甚至长期处于“空壳”状态;内部治理极不规范,绝大多数企业未建立董事会、监事会,“空壳”运转、“体外循环”、财务混乱等现象存在;人员身份混同突出,近半数企业主要负责人同时具有事业编制甚至公务员身份。这种状况,不仅严重制约了企业自身发展,也存在较大的管理风险和廉政风险。
    特别是上级巡视也明确指出我区在此项改革上行动迟缓的问题。因此,全区各相关单位及企业务必站在全局高度,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坚决克服困难、摒弃观望思想,坚定不移推进政企分开、事企分开,真正理顺政府与企业、资本与经营的关系,确保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纳入规范监管轨道,严防国有资产流失。
    二、明确任务要求,精准有序落实政企分开改革的关键举措
政企分开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政策性强。我们必须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稳妥、规范、有序推进各项工作。总的原则是:应清尽清、不重不漏、分类处置、规范操作。核心目标是实现政企分开、事企分开,将企业国有资本纳入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体系。具体工作中要牢牢把握“三个坚持”:一是坚持分类施策,精准推进。按照“以移交或脱钩为主、个别保留从严”的原则,区分不同情况,明确处置路径。采取移交脱钩方式的要按规定程序完成清产核资、财务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基础工作后,办理股权(产权)无偿划转手续。党组织关系、人事关系随管理关系一并划转。接收单位(区国资监管部门或区属集团)要切实履行好后续监管和发展责任。采取委托监管方式的(仅适用于个别极特殊情况且有充分理由)要由区国资委与委托监管方(原主管部门)签订详尽的《国资监管委托书》,明确监管范围、职责权限、监管要求、考核机制及各方责任,确保监管到位、风险可控。此举必须从严审批,不得成为变相保留。采取清理关闭方式的要依法依规、稳妥有序推进。重点是“三个确保”:确保债权债务依法妥善处理(不得借关闭之机逃废债务);确保职工(含离退休)安置方案周密、补偿到位;确保企业名下资产安全完整处置无遗留。对存在在建工程、资产处置复杂等情况,可先划转后关闭(由接收主体负责后续清理处置)。各主管委局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区分企业身份人员、事业编制人员、公务员编制人员等不同情况,加强与组织、人社、编办等部门沟通,稳妥制定安置方案并负责落实到位。原则上,公务员、事业编人员应逐步退出企业岗位或理顺关系。区委编办、区公务员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加强政策指导。二是坚持依法依规,规范操作。国有资产处置、产权变动、财务审计等环节均有严格规定,必须严守底线。严格执行程序,清产核资、审计评估、产权交易、注销登记等各环节必须符合法律

............试读结束............

查阅全文加微信3231169

如来写作网gw.rulaixiezuo.com(可搜索其他更多资料)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3231169@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xuekequan.com/2389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