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委书记2025年云南省曲靖市统计造假、政治生态恶化典型案例交流研讨发言材料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按照会议安排,会前我集中学习了XXX总书记在2025年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对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研读了《统计法》以及《关于转发层面学习教育工作专班<关于把云南省曲靖市统计造假、政治生态恶化的典型案例作为学习教育反面教材的通知>的通知》等内容。通过深入学习和反思,我深感此次学习意义重大,也有了许多深刻的体会。下面,我结合政法委书记的工作实际,围绕此次学习主题,谈几点认识和感悟。
一、深刻领会学习内容,增强政治责任感
(一)领悟XXX总书记重要讲话的核心要义
XXX总书记在2025年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高屋建瓴地强调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的重要性,为我们指明了前进的方向。在政法工作中,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确保政法工作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总书记对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阐述了统计数据真实性对于国家治理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意义。准确的统计数据是科学决策的基础,任何形式的统计造假都可能导致决策失误,影响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作为政法委书记,我要带领全体政法干部深刻领会总书记的讲话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政法工作。
(二)明确《统计法》的法律约束
《统计法》是规范统计活动、保障统计数据质量的重要法律。它明确了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的职责,规定了统计调查对象的义务,为统计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在政法系统,我们也涉及到大量的统计工作,如案件数量统计、治安形势分析等。我们要严格遵守《统计法》,确保政法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同时,要加强对政法干部的法律教育,让他们认识到如实提供统计数据是应尽的法律责任。
(三)汲取曲靖市典型案例的惨痛教训
云南省曲靖市统计造假、政治生态恶化的典型案例,是一个令人痛心的反面教材。统计造假不仅严重影响了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判断,也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政治生态的恶化导致权力滥用、腐败滋生,破坏了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社会风气。这个案例让我深刻认识到,统计造假和政治生态恶化相互交织,会给一个地区带来严重的后果。在政法系统,我们要高度警惕类似问题的发生,坚决杜绝统计造假和不良政治生态的滋生。
二、对标案例,查找政法工作中的潜在问题
(一)统计工作方面
数据质量把控不严。在政法统计工作中,虽然我们有一定的数据收集和上报流程,但数据质量把控仍存在漏洞。部分基层政法单位为了完成任务或显示工作成绩,可能会对案件数据进行虚报、瞒报或篡改。例如,在刑事案件统计中,为了降低发案率,可能会对一些轻微刑事案件不予统计或延迟统计。而我们在审核数据时,由于人力、技术等方面的限制,难以做到全面、细致的核查,导致一些虚假数据得以通过。
统计工作重视不足。一些政法干部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存在敷衍了事的现象。他们认为统计工作只是一项简单的任务,只要完成上报即可,没有认识到统计数据背后所反映的社会治安形势以及对决策的重要影响。在实际工作中,可能会出现数据填报不及时、不准确,甚至随意编造数据的情况。
(二)政治生态方面
权力运行监督不力。在政法系统,权力相对集中,容易出现权力滥用的问题。部分政法干部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可能会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而我们的监督机制还不够完善,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存在盲区和漏洞。例如,在一些案件的办理过程中,存在人情干扰、权力干预的现象,影响了司法公正。
干部队伍作风存在问题。部分政法干部存在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作风,工作中缺乏真抓实干的精神。在与群众沟通交流时,习惯于坐在办公室里发号施令,不愿意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实际情况。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可能存在推诿扯皮、拖延办理的情况,没有真正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这种不良作风不仅影响了政法机关的形象,也损害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法治建设方面
执法司法规范化程度不高。部分政法干部在执法司法过程中,存在执法不严格、不规范的问题。例如,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存在程序违法、处罚不当的现象;在司法审判中,存在证据采信不严谨、法律适用不准确的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执法司法的公信力,也容易引发社会矛盾。
法治宣传教育不够深入。虽然我们开展了一系列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但效果还不够理想。部分群众的法治意识仍然淡薄,对法律的认识和理解不够深入。在一些涉法涉诉案件中,部分群众不相信法律,而是采取上访、闹访等方式解决问题。这说明我们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四)队伍建设方面
干部素质参差不齐。政法队伍中部分干部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有待提高。一些干部缺乏系统的法律知识学习和专业技能培训,在执法司法过程中容易出现失误。同时,部分干部的职业道德和纪律意识淡薄,存在违法违纪行为。
人才培养机制不完善。目前,我们的人才培养机制还不够完善,缺乏对优秀政法人才的吸引和培养。在人才引进方面,存在渠道狭窄、门槛过高的问题;在人才培养方面,缺乏针对性和系统性的培训计划。这导致政法队伍的整体素质难以得到有效提升。
三、入脑入心纠正思想偏差,改进政法工作
(一)加强统计工作管理
完善数据审核机制。建立更加严格的数据审核流程,加强对数据来源的核实和调查。对于重要数据,要进行实地走访和核查,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同时,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数据进行定期审核和评估,提高数据审核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强化统计工作培训。定期组织政法干部参加统计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责任意识。培训内容不仅要包括统计方法和技术,还要包括《统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让他们认识到统计造假的法律后果。
建立数据质量追溯制度。对统计数据质量实行终身负责制,一旦发现数据造假问题,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建立数据质量反馈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数据中的问题。
(二)优化政治生态环境
加强权力监督制约。建立健全政法系统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加强对执法办案各个环节的监督。推行执法司法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加强对政法干部的廉政教育,提高他们的廉洁自律意识,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深入开展作风整顿活动,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要求政法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实际情况,解决实际问题。建立健全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将作风建设纳入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作风不实的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和组织调整。
(三)推进法治建设
提高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加强对政法干部的执法司法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和法律素养。建立健全执法司法规范化制度,明确执法司法的程序和标准,加强对执法司法行为的监督和检查。对执法司法不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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