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行动推进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市“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行动推进会,既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的具体行动,也是推动我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举措。当前,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唯有以规范化筑基、以法治化立标、以正规化塑形,才能更好地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下面,我围绕此次行动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三化”建设重大意义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认识是实践的指南。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行动,绝非一时之策,而是立足全局、着眼长远的战略考量,对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一)“三化”建设是践行“两个维护”的必然要求。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肩负着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的团结统一的特殊使命。从党的百年奋斗历程看,纪检监察工作始终与党的事业同频共振,坚持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是我们党加强自身建设、永葆生机活力的重要经验。新时代新征程,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形势,只有将“三化”建设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确保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环节都严格遵循党的政治原则、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才能精准发现、有效纠治政治偏差,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我市一贯到底、落地见效。
(二)“三化”建设是服务发展大局的重要保障。当前,我市正处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期,面临着深化改革、产业转型、民生改善等一系列艰巨任务。纪检监察工作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主动融入发展大局,以“三化”建设为抓手,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的发展环境。通过规范监督执纪流程、强化法治思维、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精准发现和查处影响发展的腐败问题、作风问题、责任问题,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清障护航,确保重大项目顺利推进、惠企利民政策精准落地,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带来的新变化、新成效。
(三)“三化”建设是锻造过硬队伍的迫切需要。纪检监察干部肩负着党和人民的重托,其能力素质和工作水平直接关系到全面从严治党的实际成效。近年来,我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总体素质不断提升,但在个别干部身上仍存在业务不精、程序不规范、法治意识不强等问题。开展“三化”建设,就是要通过建章立制、强化培训、严格管理,引导纪检监察干部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不断提升政治能力、专业素养和斗争本领,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队伍保障。
二、坚持问题导向,准确把握“三化”建设现实差距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对照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的要求,我市纪检监察工作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需要我们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一)规范化建设存在薄弱环节。一是制度执行不够严格。部分制度虽然已经建立,但在实际工作中存在打折扣、搞变通的现象。比如,在问题线索处置、案件查办过程中,有的单位没有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办理,存在超期未结、程序倒置等问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检查标准不统一、检查方式不规范,导致监督效果大打折扣。二是工作流程不够优化。一些工作环节繁琐、重复,缺乏系统性和连贯性,影响了工作效率。例如,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文书制作、审核把关等环节存在重复劳动,增加了不必要的工作负担;在信访举报处理中,线索分流、反馈机制不够顺畅,导致群众反映的问题不能及时得到处理和回应。三是文书管理不够规范。部分文书格式不统一、内容不完整、表述不准确,影响了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有的案件卷宗装订不规范,重要证据材料缺失;有的文书存在错别字、语句不通顺等问题,损害了纪检监察机关的形象。
(二)法治化建设存在突出问题。一是法治思维有待加强。个别纪检监察干部对法律法规的学习不够深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不足。在查办案件时,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忽视证据的合法性、关联性和真实性,导致案件质量不高。有的干部在处理问题时,习惯于凭经验、靠感觉,缺乏对法律条文的准确理解和运用,容易引发执法风险。二是法律法规运用不够精准。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不断深入,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对法律法规的适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部分干部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学习不及时、掌握不透彻,在实际工作中不能准确把握法律界限,存在定性不准、量纪不当等问题。三是执法监督不够有力。对纪检监察干部执法行为的监督机制不够健全,存在监督缺位、失察的现象。有的单位对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不够严格,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发现不及时、处理不到位,导致个别干部在工作中出现违规违纪行为。
(三)正规化建设存在明显短板。一是队伍结构不够合理。从年龄结构看,年轻干部和业务骨干相对不足,存在青黄不接的现象;从专业结构看,法律、审计、财务等专业人才短缺,难以满足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的需要。二是教育培训不够系统。培训内容和方式较为单一,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培训课程大多以理论讲解为主,实践操作和案例分析较少,不能有效提升干部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三是考核评价不够科学。考核指标设置不够合理,重结果、轻过程,重数量、轻质量,不能全面、客观地评价干部的工作业绩和能力水平。考核结果运用不够充分,与干部的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等挂钩不紧密,难以发挥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
三、聚焦重点任务,全面推进“三化”建设走深走实
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行动,必须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突出重点、抓住关键,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提升,确保“三化”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以制度建设为根本,夯实规范化建设基础。一是完善制度体系。对现有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及时修订完善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制度规定,填补制度空白。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审理、信访举报等重点工作领域,建立健全操作规范和工作流程,形成一套科学完备、务实管用的制度体系。例如,制定《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审查调查操作流程》等制度,明确工作标准和要求,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二是强化制度执行。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制度执行考核机制,将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对违反制度规定的行为,要严肃追究责任,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开展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制度落地见效。三是加强流程优化。对现有工作流程进行全面梳理和优化,减少不必要的环节和程序,提高工作效率。运用信息化手段,推进工作流程数字化、智能化,实现工作信息实时共享、工作进度动态跟踪。建立工作流程定期评估机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和完善工作流程,确保工作流程科学合理、高效便捷。
(二)以法治思维为引领,提升法治化建设水平。一是加强法治教育。将法律法规学习纳入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定期组织开展专题培训、讲座和研讨交流活动。邀请法律专家、业务骨干进行授课,深入解读纪检监察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不断增强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案例分析等活动,激发干部学习法律法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每一项工作都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工作中,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开展工作,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加强对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监督,建立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执法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三是强化执法监督。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执法行为的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充分发挥内部监督、外部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形成监督合力。建立执法监督反馈机制,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反馈和整改,不断提高执法质量和水平。
(三)以队伍建设为核心,推进正规化建设进程。一是优化队伍结构。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有针对性地招录法律、审计、财务等专业人才,充实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加强干部交流轮岗,促进干部多岗位锻炼,拓宽干部视野,提升干部综合素质。建立干部梯队培养机制,注重年轻干部的培养和选拔,为纪检监察事业发展储备人才。二是加强教育培训。制定系统的教育培训计划,根据干部的岗位需求和个人特点,开展分层分类培训。丰富培训内容和方式,除了理论学习外,增加实践操作、案例分析、模拟演练等内容,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干部教育培训档案,对干部的学习情况进行跟踪记录和考核评价,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三是完善考核评价机制。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建立以工作实绩为核心,涵盖德、能、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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