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座谈会上的讲话

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座谈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座谈会,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总结前一阶段专项行动成效,分析存在问题,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作为市司法局党委书记,我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不仅关乎企业生存发展,更关乎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下面,我讲三个方面意见。
    一、充分肯定专项行动阶段性成效,坚定深化涉企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信心决心
    自专项行动启动以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会同各执法部门,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和“自我革命”的担当,推动涉企执法领域实现“三个转变”,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
    (一)从“多头执法”向“综合查一次”转变,企业负担显著减轻。针对企业反映强烈的“重复检查、频繁打扰”问题,我们创新推行“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机制,整合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12个部门执法权限,制定36类场景化检查清单,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截至目前,已开展联合执法行动237次,检查企业986家,减少入企检查频次62%,企业满意度达95.3%。例如,在某化工园区试点中,通过“一次检查、全面体检”,帮助企业整改安全隐患47项,避免重复检查导致的停产损失超2000万元,真正实现了“无事不扰、有求必应”。
    (二)从“机械执法”向“精准服务”转变,执法温度持续提升。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在全国率先建立“首违不罚+公益减罚+轻微速罚”柔性执法体系。制定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152项、从轻减轻处罚清单89项,对首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的企业,通过签订承诺书、参加公益服务等方式替代行政处罚。今年以来,已办理柔性执法案件1326件,减免罚款金额4200余万元,惠及企业873家。同时,推行“执法观察期”制度,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设置6个月“包容期”,通过指导帮扶、预警提示等方式助力企业合规经营,相关经验被司法部作为典型案例推广。
    (三)从“传统监管”向“智慧监管”转变,执法效能跨越式提升。建成全省首个“智慧执法”平台,整合全市执法数据资源,实现执法计划网上申报、执法过程全程留痕、执法决定自动审核。通过大数据分析,对执法频次、处罚幅度、企业信用等23项指标实时监测,自动生成“红黄蓝”三色风险预警。平台运行以来,已拦截违规执法行为127次,纠正自由裁量权滥用问题39起,执法投诉量同比下降71%。特别是在安全生产领域,利用物联网传感器对危化品企业实施24小时在线监测,成功预警重大隐患17起,避免经济损失超亿元,真正让执法监管“长出牙齿”又“带着温度”。
    二、清醒认识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强推进专项行动走深走实的紧迫感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看到,对标党中央关于“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要求,对标企业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我市涉企行政执法仍存在“三个不匹配”:
    (一)执法理念与高质量发展要求不匹配。部分执法人员仍存在“重管理轻服务”“重处罚轻预防”的惯性思维,具体表现为“三个倾向”:一是“为罚而罚”倾向,将执法简单等同于罚款,个别单位罚款收入同比增长异常,存在“以罚代管”嫌疑;二是“选择性执法”倾向,对大型企业“不敢管”、对中小企业“盯着管”,甚至出现“人情执法”“关系执法”苗头;三是“运动式执法”倾向,专项行动期间“一阵风”式检查,日常监管却“宽松软”,导致同类问题反复出现。
    (二)执法能力与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不匹配。主要体现为“三个不适应”:一是法律素养不适应,部分执法人员对《行政处罚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新法新规学习不深,导致程序违法、证据不足等问题频发;二是科技应用能力不适应,面对“智慧执法”平台,仍有23%的执法人员不会操作、不愿使用,数据赋能执法监管的作用未充分发挥;三是协同作战能力不适应,部门间信息壁垒尚未完全打破,联合执法仍停留在“物理整合”层面,未实现“化学融合”。
    (三)制度供给与企业现实需求不匹配。当前涉企执法领域仍存在“三个空白”:一是新兴领域监管空白,对平台经济、直播电商等新业态,缺乏针对性执法指引,导致监管缺位与越位并存;二是信用监管制度空白,企业信用修复机制不完善,部分企业因历史违法记录长期处于“信用黑名单”,影响融资贷款和项目申报;三是执法监督空白,对垂直管理部门执法行为的监督仍存在“真空地带”,企业投诉渠道不够畅通,执法公正性面临挑战。
    三、聚焦关键环节攻坚突破,全力打造涉企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升级版”
下一阶段,我们要以“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为抓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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