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在全市财政系统“5·10”思廉月警示教育会议上的讲话

财政局党组书记在全市财政系统“5·10”思廉月警示教育会议上的讲话
    今天,我们召开全市财政系统“5·10”思廉月警示教育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教育引导财政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为推动财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下面,我讲三个方面意见。
    一、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切实增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
    (一)深刻认识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严峻形势。近年来,全市财政系统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但腐败问题仍未彻底根除。从巡察反馈和审计情况看,有的单位将专项资金视为“唐僧肉”,通过虚列支出、套取资金等方式中饱私囊;有的干部利用评审权“吃拿卡要”,企业为获得财政补贴不得不“上供”;有的单位在政府采购中“量身定制”招标条件,形成“利益输送链”。这些问题警示我们,财政资金分配权一旦失去监督,就会成为“腐败温床”。必须清醒认识到,财政部门掌握着“管钱、管账、管项目”的实权,廉政风险点多面广,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
    (二)深入剖析违纪违法案件的根源教训。从近年来查处的财政系统案件看,腐败问题呈现三大特点:一是“蚁贪”频发,某区财政局国库科原科长王某,5年间通过篡改支付指令贪污公款387万元,单笔最小金额仅500元;二是“期权腐败”隐蔽,某市财政局原副局长李某,退休后通过亲属开设的咨询公司收取企业“感谢费”230万元;三是“塌方式”腐败,某县农财科连续三任科长“前腐后继”,形成“贪腐链条”。这些案件暴露出三大共性原因:理想信念“总开关”松动、制度执行“篱笆墙”松动、监督制约“高压线”松动。必须深刻汲取教训,坚决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
    (三)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财政干部必须做到‘理财为公’”。这一重要论述为财政系统推进自我革命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从三个方面深化认识:财政资金是“高压线”,必须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财政权力是“双刃剑”,必须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财政干部是“经济卫士”,必须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全市财政系统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与党纪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财政改革发展实践贯通起来,切实转化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强大动力。
    二、聚焦重点、靶向发力,坚决打好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攻坚战
    (一)紧盯“关键少数”,织密监督网络。一是建立“一把手”权力清单,对预算分配、资金调度、政府采购等12项核心权力实行“流程再造”,明确决策主体、权限和程序。二是实施“廉政家访”制度,要求各单位“一把手”每年与班子成员家属开展廉政谈话,签订《家庭助廉承诺书》。三是创新“八小时外”监督,建立干部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三圈”报告制度,对异常行为实行“红黄蓝”三级预警。2024年,某区财政局通过家访发现副局长张某违规参与民间借贷,及时予以组织处理,避免小错酿成大祸。
    (二)聚焦“重点领域”,筑牢防火墙。针对专项资金管理、政府采购、投资评审三大高危领域,实施“三大攻坚行动”:一是开展专项资金“穿透式”检查,运用大数据比对技术,对乡村振兴、科技研发等15类专项资金实行“资金流向追踪”,2025年一季度发现虚报冒领问题17个,追回资金420万元。二是推行政府采购“阳光平台”,建立“黑名单”制度,对围标串标企业实行“三年禁入”,2024年节约采购资金3.8亿元,资金节约率提升12%。三是建立投资评审“双随机、一公开”机制,评审结果自动推送纪委监委备案,2025年评审项目核减率同比下降8个百分点,有效堵住“人情评审”漏洞。
    (三)强化“数字赋能”,提升监督效能。打造“智慧财政”监督平台,构建“三大监督模型”:一是建立“廉政风险预警模型”,整合财政业务数据、信访举报、审计报告等,设置“异常支付”“频繁接触”等28个预警指标,2025年已发出预警信息32条。二是开发“公务消费监控模块”,对公务接待、会议培训等费用实行“单笔限额+年度总额”双重控制,2024年全市“三公”经费同比下降19%。三是创新“电子围栏”技术,对财政干部办公电脑、移动存储设备实施24小时监控,2025年成功阻断2起违规外传数据行为,筑牢“数字廉政”防线。
    三、压实责任、久久为功,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压实“两个责任”,构建全链条责任体系。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将党风廉政建设细化为4类28项具体任务,涵盖政治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每项任务明确责任主体、完成时限和验收标准,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一票否优”事项,考核结果与干部选拔、奖惩直接挂钩。建立“双汇报”机制,各单位“一把手”每季度向局党组汇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需提交《主体责任履职报告》,并接受党组质询;纪检组长每半年向市纪

............试读结束............

查阅全文加微信3231169

如来写作网gw.rulaixiezuo.com(可搜索其他更多资料)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3231169@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xuekequan.com/223210.html